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正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
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正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
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08号文核准,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5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700,000张。债券期限6年,自2022年1月24日至2028年1月23日止。票面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43号文同意,公司5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2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华正转债”,债券代码“113639”。
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华正新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华正转债”自2022年7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2年7月28日至2028年1月23日。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9.09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38.51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华正转债”的转股价格从调整前的39.09元/股调整为38.5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2、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华正转债”的转股价格从调整前的38.59元/股调整为38.5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1月19日起算,截至2025年2月10日收盘,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8.51元/股的85%,若未来连续20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将可能触发“华正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华正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公司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祝郁文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签署〈企业搬迁货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鑫睿、汤明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华正新材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186 证券简称:华正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转债代码:113639 转债简称:华正转债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日前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周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文件,周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辞职文件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周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1,200股,周阳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持有的股份进行管理。
周阳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周阳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