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黄杨路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坚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董事丁胜先生、董事夏帮华先生、独立董事麻一萱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雪坚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通、薛若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