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5-006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伊犁苏新”)和南京道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道丰”)作为一致行动人,为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芯”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伊犁苏新持有公司8,612,430股,占总股本的4.8857%,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南京道丰持有公司257,546股,占总股本的0.1461%,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伊犁苏新和南京道丰为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869,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18%。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送股所得,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11月22日,公司于《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中披露了伊犁苏新、南京道丰拟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3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62,7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2024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伊犁苏新、南京道丰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到5%以下的告知函》。伊犁苏新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18%,伊犁苏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道丰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露的《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年2月10日,公司收到伊犁苏新、南京道丰出具的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结束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2月10日,伊犁苏新、南京道丰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减持了公司1,762,799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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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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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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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