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5-0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5-008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2025年1月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的相关手续,并取得了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登记情况如下:

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公司本次变更后的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148065Y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商厦C座542号房

法定代表人:卢炜

注册资本:壹拾叁亿叁仟叁佰柒拾贰万零柒拾贰元整

成立日期:1998年10月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海洋石油开采;海洋天然气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5-009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1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写字楼12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因董事长潘青女士无法出席,根据会议议程安排,经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张中炜先生主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27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51,237,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33,720,072股的33.833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7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870,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33,720,072股的3.2894%。

2、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0,728,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33,720,072股的32.295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7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508,9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33,720,072股的1.5377%。

现场会议由董事张中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46,964,6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31%;反对3,690,8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9%;弃权58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39,598,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605%;反对3,690,8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29%;弃权58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6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铮铮、鲍嘉骏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