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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5-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适用)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6、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2月24日9: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刘通

联系电话:0411-82512618

传 真:0411-82691187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人民路71号2811A室

邮政编码:116001

电子信箱:liutong@chengda.com.cn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2025-015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

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 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高腾”)通过提名并当选董事人数超过辽宁成大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席位半数的方式,实现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控股股东拟由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变更为韶关高腾,实际控制人拟由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辽宁省国资委”)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控制权变更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韶关高腾通过提名并当选董事人数超过辽宁成大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席位半数的方式,实现对辽宁成大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辽宁成大的控股股东将由国资公司变更为韶关高腾,实际控制人将由辽宁省国资委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控制权变更的程序及义务

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辽宁成大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共9人,包括非独立董事6人和独立董事3人,其中徐飚先生、尚书志先生、张善伟先生、刘志华先生4名非独立董事由韶关高腾提名,占非独立董事总人数的比例为2/3;张亮先生由国资公司提名,瞿东波先生由广西鑫益信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提名。韶关高腾提名并当选的董事人数将超过辽宁成大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席位的半数,能够对辽宁成大董事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并通过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对辽宁成大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且韶关高腾拥有的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15.3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辽宁成大的控股股东将由国资公司变更为韶关高腾,因韶关高腾股权结构穿透后无实际控制人,因此辽宁成大实际控制人将由辽宁省国资委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控制权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制权变更后,公司管理经营团队不会发生较大变化。本次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控制权变更后,公司将继续认真落实和推进既定发展战略,增强核心竞争力,持续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本次控制权变更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控制权变更是否能最终实施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2025-014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进行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授权事项概述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辽宁成大”)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资产的议案》,同意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管理层通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处置所持有的不超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0776.SZ,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总股本3%的A股股份(以下简称“授权事项”),并在股东会已经批准的交易方案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授权事项有关的各项事宜,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交易方式、交易时机、交易价格等。

本次授权事项尚无确定交易对象,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形成具体的处置方案。后续,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审议结果及相关规则要求,提前发布处置方案等相关公告。

二、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广发证券股份

2.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126335439C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7,621,087,664元

成立日期:1994年1月21日

公司持有的上述广发证券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被查封、冻结等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广发证券A股1,250,154,088股,占其总股本16.40%;公司持有广发证券H股115,300,000股;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大钢铁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广发证券H股1,473,600股;公司合计持有广发证券H股116,773,600股,占其总股本1.53%。

三、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

1.交易时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上述处置广发证券股份事项涉及交割等程序,公司未在上述有效期内完成广发证券股份的交割,则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授权事项实施完成日。

2.交易方式:通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

3.交易价格:根据届时广发证券股票市场价格确定。

4.交易数量:不超过广发证券总股本3%的A股股份。在授权期限内,若上述交易标的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拟处置的股票数量相应调整。

四、授权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授权事项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着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授权事项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加公司现金储备,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由于证券市场股票交易价格存在波动,同时处置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因此目前无法确切预计授权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实际影响以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形成具体的处置方案。后续,公司将根据股东会审议结果及相关规则要求,提前发布处置方案等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