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2025-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ST新亚 公告编号:2025-009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2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合计为334.45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549%。

2、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7.6505%降低至6.9956%。

3、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新力达集团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2月11日期间:

(1)新力达集团基于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存在违约风险,平安证券对新力达集团在平安证券信用担保户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平仓,减持获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归还新力达集团在平安证券的融资。

(2)海宁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宏达”)向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新力达集团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协助执行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新力达集团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司法强制平仓,减持所获得资金用于归还新力达集团与海宁宏达的股票质押融资。

上述期间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被动减持其持有公司的股份为334.45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549%。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7.6505%降低至6.9956%,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