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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减持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2025-0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5-007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减持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创业上海基金”)和国投(宁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创业宁波基金”)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芯”或“公司”)12,200,700股,占本次变动前公司总股本176,279,943股的6.92%。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国投创业宁波基金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投创业宁波基金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国投创业上海基金持有公司10,419,88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9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近日,公司收到国投创业宁波基金出具的告知函,现将其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主动减持变动情况

备注:

1、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及送红股取得。

2、国投创业上海基金作为一致行动人,上述期间未减持。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国投创业宁波基金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国投创业宁波基金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股份计划,国投创业宁波基金已向公司出具《减持计划告知书》并由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3、本次国投创业宁波基金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国投创业宁波基金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5-008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创业上海基金”)和国投(宁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创业宁波基金”)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芯”或“公司”)股份12,20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2%。其中,国投创业上海基金持有公司10,419,882股,占总股本的5.91%;国投创业宁波基金持有公司1,780,818股,占总股本的1.01%。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送股所得,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国投创业宁波基金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780,8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1%)。

2025年2月12日,公司收到国投创业宁波基金出具的关于《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5年2月12日,国投创业宁波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了公司1,780,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