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泰君安济南能源供热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做市商的公告

2025-0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促进国泰君安济南能源供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8087,扩位简称:国泰君安济南能源供热REIT,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基金做市业务》等的相关规定,自2025年2月17日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做市服务。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95521)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国泰君安济南能源供热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提示性公告

国泰君安济南能源供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泰君安济南能源供热REIT”,场内简称“济南能源”,扩位简称“国泰君安济南能源供热REIT”,交易代码:508087,上市首日证券简称:N泉能,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5年2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截至2025年2月14日,本次上市交易份额数量为49,950,884.00份(不含场内限售份额数量)。本基金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30%。非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七日

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金名称: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简称:国泰君安临港创新产业园REIT

基金代码:50802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1800弄

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正博路777号蓝湾科技创新中心1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上海临港园金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路111弄18号五层508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平路391号新漕河泾国际商务中心B座26楼

份额变动性质:基金份额增加

签署日期:2025 年 2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中拥有权益的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中拥有权益的基金份额。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本基金份额,导致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比例增加。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相关情况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基础设施基金中拥有权益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该基金已发行基金份额10%的情况

除上述披露的基金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基础设施基金中拥有权益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该基金已发行基金份额10%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控制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94.8220%股权,持有上海临港园金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与上海临港园金投资有限公司为同一实控股东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对本基金及基础设施项目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支持本基金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有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通过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6月28日披露《国泰君安临港创新智造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控股关联方进一步增持基金份额计划的公告》,根据前述公告:

自2024年7月1日起,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前(含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前提下,将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或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本基金基金份额,累计增持基金份额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次权益变动),且累计持有份额比例不超过50%。相关增持的基金份额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后6个月内不会通过大宗、协议转让或竞价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法定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持有本基金份额达到10%的时间及方式、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自有资金于本基金首次发售时通过战略配售方式认购本基金总份额的20%,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年9月22日生效。

二、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基金份额40,000,000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20%,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60个月。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本基金份额40,000,000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20%;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基金份额10,003,829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5.00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基金份额50,003,829份,占本基金总份额的25.00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增持的基金份额均为本基金场内流通份额。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金份额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的相关基金份额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以自有资金买入本基金场内流通份额。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基金份额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竞价交易方式买卖本基金,具体情况如下:

除前述情况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以其他方式买卖本基金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原件;

4、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营业地址。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林昆

日期:2025年2月14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上海临港园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菁

日期:2025年2月1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林昆

日期:2025年2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上海临港园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菁

日期: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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