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
生产精选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QDII)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2025-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近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标普石油天然气勘探及生产精选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518,场内简称:标普油气ETF,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较大损失。若本基金2025年2月19日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幅度未有效回落,本基金有权采取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盘中临时停牌、延长停牌时间等措施以向市场警示风险,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9日

嘉实稳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5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2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稳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稳骏纯债债券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119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1196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稳骏纯债债券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520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5年2月19日、2月20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关于召开嘉实润和量化6个月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嘉实润和量化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关于召开嘉实润和量化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现将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嘉实润和量化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嘉实润和量化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1月15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大会表决票送达起止时间从2025年1月16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17:00止(纸面表决票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电话投票及短信投票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5年2月18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不足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法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7,000元,律师费20,000元,合计27,000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嘉实润和量化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召开嘉实润和量化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召开嘉实润和量化6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