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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25-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2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2025年2月21日为本基金的第11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的自由开放期起始日。

根据《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每个自由开放期为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的5至20个工作日。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的自由开放期为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本基金自2025年2月28日起将再次进入封闭期,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3.2.1前端收费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A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C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E

3.2.2后端收费

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C类、E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A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C

中邮定期开放债券E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100%。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邮基金官方微信平台一一中邮基金服务号、中邮创业网上直销平台: https://i.postfund.com.cn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麦高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江苏天鼎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信证券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深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国信嘉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财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2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本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如有疑问,请登录官网www.post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0-1618、010-58511618。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9日

关于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2月21日起增设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E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合同》、《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修改。前述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拟增设E类基金份额。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C、E三类份额。

本基金在增设E类基金份额后,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大于等于7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不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E类基金份额。

投资人申购时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本信息如下所示:

(二)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新增设份额)收费模式如下所示:

1、申购费率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赎回费率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小于7日(不含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100%。

3、销售服务费率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

(三)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C座20、21层

联系人:韩俭

电话:010-82290840

传真:010-8229413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2、本公司官方微信平台一一中邮基金服务号

3、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https://i.postfund.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并及时公告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修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次《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三、重要提示

1、本次增设E类基金份额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修订已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基金管理人同时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次修订自2025年2月21日起生效。本公司将于本公告之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post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010-5851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