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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2025-0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25-019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2月18日下午15: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18号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投票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26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1,980,88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30%;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5,755,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289%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流通股股东5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225,4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41%。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选举瞿洪桂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636,64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28%。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23,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3%。

2、选举束龙胜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544,6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45%。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31,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65%。

3、选举汪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562,3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49,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48%。

4、选举郭晨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553,4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5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40,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05%。

5、选举周超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543,1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4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29,9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41%。

6、选举吴小岭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803,1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76%。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89,9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90%。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选举许礼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65,46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4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52,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89%。

2、选举郑湘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607,11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0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893,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62%。

3、选举刘芳端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43,1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2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29,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33%。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

1、选举陈科涛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75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3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038,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77%。

2、选举汪立兵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06,615,4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09%。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902,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9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120,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8%;反对1,696,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5%;弃权16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4,406,9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13%;反对1,696,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64%;弃权16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758,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9%;反对1,005,5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8%;弃权21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045,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03%;反对1,005,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44%;弃权216,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王志强、王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5-017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推选董事瞿洪桂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瞿洪桂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一),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束龙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详见附件一),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汪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甘洪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联系方式分别详见附件一、二),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闫涛先生、周超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陶黎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负责人,聘任付强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一)。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甘洪亮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闫涛先生、周超先生担任副总经理。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陶黎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负责人。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聘任付强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选举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董事束龙胜先生、董事汪宇先生、独立董事许礼进先生、独立董事刘芳端先生,主任委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提名委员会成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独立董事许礼进先生、独立董事刘芳端先生,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许礼进先生。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3、审计委员会成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独立董事郑湘女士、独立董事许礼进先生,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郑湘女士。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董事瞿洪桂先生、独立董事许礼进先生、独立董事刘芳端先生,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许礼进先生。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张亭亭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一)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继续聘任甘洪亮先生((简历、联系方式分别详见附件一、二))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甘洪亮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一:新当选(聘任)人员简历

瞿洪桂,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电子工业部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工程师、部门经理、工程分公司总经理。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瞿洪桂先生还担任海淀区政协委员,海淀区工商联商会副会长,电子科技大学研究员,电子科技大学警用装备研究联合实验室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通讯委员,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商会物联网应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专家,北京市智能建筑协会专家,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获评中共海淀区委海淀园工作委员会优秀党务工作者、2019年度智慧城市领军人物、中国智慧城市发展十周年领袖人物、2019年度“安徽30佳创新企业家”等荣誉。

瞿洪桂先生持有公司71,542,5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9.666%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束龙胜,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铜陵市磷铵厂技术员,芜湖市电器设备厂厂长。自1998年至2018年末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自2019年初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束龙胜先生曾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协委员、芜湖市政协常委、芜湖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芜湖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会长,并获得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安徽省劳动模范、安徽省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安徽省年度经济人物、芜湖市创新创业优秀人才、芜湖企业改革开放30年纪念勋章、芜湖市“5111”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带头人、合芜蚌自主创新人才、芜湖市牵手扶困助学基金会牵手之星等荣誉称号。

束龙胜先生持有公司33,605,0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541%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束龙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宇,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4月出生,优秀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会计师,安徽省劳动模范、芜湖市人大代表、中共芜湖市党代表,安徽师范大学等高校客座(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芜湖缝纫机厂财务科副科长、副厂长、厂长,芜湖凯元集团副总裁、总裁,本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苏州开关二厂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董事、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董事,芜湖市企业联合会执行会长。荣获芜湖市2023年度十大经济人物、深交所《新财富》优秀董秘、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天马奖“最佳董秘奖”、“金治理.资本创新公司董秘奖”、“高级职业经理资质”等奖项,连续多年被评为“安徽上市公司优秀董秘”和“董秘勋章”荣誉称号,同时荣获“安徽省首届企业管理进步奖”、“芜湖市科学技术奖”等奖项。

汪宇先生持有公司158,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21%的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甘洪亮,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审计师,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自2007年至今,一直在公司工作。曾任公司监事、审计部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连续荣获安徽省上市公司2020年度、2021 年度优秀证券事务代表荣誉称号。

甘洪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闫涛,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公司物流部经理、成套二厂厂长、安徽美能储能系统有限公司运营经理、安徽鑫龙低压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目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闫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7,6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08%的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超,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4年6月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智慧城市设计师。曾任天地伟业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基础软件部经理、硬件部经理、研发中心总监、总裁助理、 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周超先生持有公司106,2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014%的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陶黎明,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芜湖市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南京中达制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负责人。

陶黎明先生持有公司56,2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01%的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付强,男,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2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技术部组长、技术部副经理,现任公司总工程师、国际业务部总监,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任直流技术部、编程部、母线技术部经理。主要负责新项目及新产品开发、技术管理等工作,参与制定多项国家标准,参与研发的轨道交通直流牵引系统,填补了安徽省直流牵引供电系统的空白,参与研发国内首条高速磁悬浮变频高压牵引供电系统,主导或独立完成芜湖轻轨、北京地铁、京沪高铁、南京禄口机场等国家大型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荣获芜湖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芜湖市第九届职工技术创新竞赛二等奖,主持或参与的项目获得市级科技一等奖项1项,省级鉴定成果5项,省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省级首台套产品4项,国家重点新产品2项,省级高新技术产品5项,发明专利10项,发表论文10篇,入围芜湖市千名人才计划。

付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亭亭,女,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9月出生,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初级会计师。曾任安徽北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森源电器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财务经理,主要负责子公司财务预算、核算、分析及内控等财务管理工作。

张亭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甘洪亮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3-5772627

传真号码:0553-5772865

电子邮箱:xinlongdsb@126.com

联系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118号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5-01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推选监事张廷勇先生主持。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职工代表监事张廷勇(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本届监事会届满。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附: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简历

张廷勇,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1年7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就职于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任经营管理主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市场支持总监。

张廷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