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5-02-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7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6月1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对子公司提供169,42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次年股东大会审议该类议案期间有效,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近期就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与子公司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会德华”)的授信业务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8,4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911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3年5月18日

法定代表人:郭敏

营业期限:1993-05-18至2025-05-17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锦纶6干切片,锦纶6长丝和弹力丝,产品百分之七十外销。

住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东11号

股权结构:新会德华是公司子公司,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其100%股权。

新会德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单位:元

三、本次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保证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1、保证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9,420万元,占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3.23%。目前公司实际提供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1,131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2.34%。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2025年2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江门分行”)签订了《授信额度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同日,公司子公司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会德华”)与广发银行江门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新会德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9,500万元。

本次担保属于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新会德华已履行了其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1941339867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68658.1509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2-11-08

法定代表人:陈忠

住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面料印染加工;面料纺织加工;服装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双方关系:新会德华是公司子公司,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其100%股权。

合并报表最近一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单位:元

三、本次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保证人:新会德华尼龙切片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69,420万元,占公司2023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3.23%。目前公司实际提供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91,131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2.34%。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