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0日(星期四)通过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金雷先生、霍新潮先生、金锦女士、陈文晓先生、姜晏先生、董舟江先生、王丽女士,共7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全体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长金雷先生因出差在外,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童秀娣女士主持,全体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核查意见》。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霍新潮、童秀娣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此外,本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为配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霍新潮、童秀娣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在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霍新潮、童秀娣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持股计划;
(四)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五)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六)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解锁归属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七)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核查意见;
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25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0日(星期四)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利霞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 ,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3、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计划推出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因全体监事会成员都属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关联监事,全体监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4、以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因全体监事会成员都属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关联监事,全体监事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34.07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入募投项目“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高于该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1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下转8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