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82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35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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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38,147.44万元。截止2025年1月31日,超募资金已使用22,676.2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16,000.00万元用于“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 (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5年1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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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最终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扣除待支付合同尾款后的实际余额为准。
2.待支付合同尾款金额将预留至本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并根据相关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支付完毕后公司将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若实际支付金额超出上述预留金额,超出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若实际支付金额低于上述预留金额,剩余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募投项目“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项目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
1、公司结合行业变化及国内设备厂家发展变化情况,根据本项目建设所涉及设备的实际需求,优化了资源配置,购置一定的国产化设备降低了研发设备费(含安装)的支出。
2、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着专款专用原则,谨慎、合理、节约地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付款等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合理配置资源,节约项目资金;
3、在确保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对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安排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3,116.38万元,待支付合同尾款约934.2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934.07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拟将全部投入募投项目“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剩余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完毕后公司将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关于“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有利于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运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 ,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事项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8.8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92,922.48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355.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1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873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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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67.4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38,147.44万元。截止2025年1月31日,超募资金已使用22,676.2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16,000.00万元(实际已使用15,999.62万元)用于“年产900万根新能源汽车稳定杆和年产10万套机器人及工程机械弹簧建设项目” (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公司日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利用效率,保证本金安全、风险可控。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2、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2、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200万元(含本数)、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80 证券简称:华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6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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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由公司2025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3-5,作为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及与参与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于2025年3月7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5年3月7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姚芦玲、马翊倍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26号
邮编:311800
联系电话:0575-87602009
传真:0575-87382768
电子邮箱:hwdmb@jsspring.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80
2、投票简称:华纬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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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