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陈侃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2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5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为嘉利合提供担保,是为了增强其融资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嘉利合股东按各自的持股比例为嘉利合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2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5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2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5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规避和防范公司出口贸易业务中可能会因人民币与美元(或其他外币)之间汇率变化产生的汇率风险,从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胡淇翔回避表决。
本次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的正常、合理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具备公允性;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2024年度已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基础确定的,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2024年度实际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额度及实际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4年度实际交易金额以公司年报披露为准。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24年度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计算,其分母为2024年度公司未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总金额。
2、表格中的小计与小项加和存在差异,系因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浙江森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田新材料”)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胡法祥
注册资本:2,755.102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熟溪街道青年路188号,218号AHF车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关联关系:公司、森田化学工业株式会社、森田企业管理张家港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51%、25.1%、23.9%股权,为公司的合营企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胡淇翔担任其董事。
森田新材料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履约能力分析:森田新材料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浙江武义三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实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涛鹏
注册资本:20,11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9月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武义县熟溪街道冷水坑村(莲塘口自然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荣达持有其100%股权。
三联实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履约能力分析:三联实业业务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清流县金山萤石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萤石”)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汤军武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年7月10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清流县温郊乡桐坑村
经营范围:萤石开采、加工、浮选、销售(凭采矿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荣达之子胡涛鹏持有其55%股权;公司副总经理林卫的父亲林天平持有其30%股权。
金山萤石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履约能力分析:金山萤石业务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4、浙江唐风温泉度假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风温泉”)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盛喜斌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2年2月23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武义县塔山风景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洗浴服务;食品销售;足浴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天然水收集与分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打字复印;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荣达持有其16.67%股权。
唐风温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履约能力分析:唐风温泉业务经营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5、浙江盛美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美锂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钱康富
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5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熟溪街道胡处工业区新材料产业园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盛”)分别持有其49%、51%股权,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胡淇翔担任其董事。
盛美锂电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履约能力分析:盛美锂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森田新材料主要采购AHF(无水氟化氢),向三联实业、金山萤石采购萤石粉,向唐风温泉采购餐饮住宿服务;向森田新材料销售AHF、硫酸、生产用五金配件等设备耗材、蒸汽、电力,并提供工厂管理、污水处理等综合服务,向盛美锂电销售AHF、蒸汽、工业用水、电力、部分工程建设辅料、设备,提供工程咨询及技术服务等;向三联实业销售盐酸、电力等商品,向金山萤石销售少量五金配件。
上述关联交易均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目的
公司主要生产AHF、氟制冷剂、氟发泡剂,其中AHF是生产氟制冷剂、氟发泡剂的主要原材料,并可单独对外销售。森田新材料主要生产AHF,主要用于对外销售。森田新材料的AHF与公司AHF、氢氟酸业务互补,在一方遇到AHF生产线停车检修等状况时,为保证公司下游氟制冷剂、氟发泡剂生产的连续性以及一方AHF订单量较大时能及时向客户交货,可向对方采购AHF,且质量、数量均有保证。森田新材料与公司位于同一园区,其人员有限,场地较小,由公司统一提供生产用热和工厂管理、污水处理等综合服务,并委托公司为其采购硫酸、生产用五金配件等设备耗材,以节省相关成本。
萤石粉是公司生产AHF的重要原材料,三联实业所在地浙江省武义县、金山萤石所在地福建省清流县是国内高品质萤石矿所在地,产能稳定,且企业位置分别靠近公司及子公司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分别向三联实业、金山萤石采购萤石粉,可节约运输成本,获得及时、稳定、高质量的原材料供应,保障公司生产经营连续性和产品质量要求。
公司向唐风温泉采购餐饮住宿服务,主要原因为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业务招待,唐风温泉距离公司近,较为便利,设施条件可满足公司业务招待需要。
盛美锂电的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项目为公司与江苏华盛通过盛美锂电开展的合作项目,需要合作双方在技术、管理等方面共同支持;同时,公司具有丰富的氟化工产业项目建设经验,并为公司自身的建设项目储备了部分辅料、设备等。公司可以根据盛美锂电的发展情况,向盛美锂电销售部分工程建设辅料、设备、提供工程咨询及技术服务等。公司向盛美锂电销售AHF、蒸汽、工业用水、电力等用于生产。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副产品盐酸,需要处理,同时三联实业需要少量盐酸用于环保处理,公司向其销售盐酸,可降低公司盐酸处理成本和运输成本。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交易内容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定价具有公允性,并能按时结算,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日常关联交易控制在合理范围,主要业务及收入、利润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重庆市嘉利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利合”);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预计2025年度为嘉利合提供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845.0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嘉利合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3,845.02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美股份”)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综合业务。
具体业务的品种、额度、期限、利率、担保方式(如需)、实施时间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银行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且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建设等对资金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授信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上述授信、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授信额度可在公司和并表子公司之间循环、调剂使用。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其中,公司拟为嘉利合甲烷氯化物技改项目新增担保5,000万元,为四氯乙烯技改项目新增担保2,000万元。上述两笔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5%和0.34%,因此本次担保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期限及授权
上述担保额度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为提高决策效率,在上述预计额度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具体担保事项作出审批,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担保协议及其相关文件。
(三)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向嘉利合提供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11月4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嘉利合新建氟化工一体化项目(一期)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3,845.0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与甲烷氯化物技改项目和四氯乙烯技改项目相关的担保协议。上述技改项目预计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于2025年度提供的担保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担保形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统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嘉利合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与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公正、平等地为嘉利合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嘉利合提供担保目的是为了增强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比例不会超过持股比例,担保风险可控,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3,845.02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1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淇翔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2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5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2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5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淇翔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5年2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5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从而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 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外币币种为美元或其他外币。
● 交易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但也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信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内部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美股份”)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海外收入占比较大,外汇敞口风险较大,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大。为应对潜在的汇率或利率波动风险,规避资产及负债业务的汇率及利率风险,2025年,公司拟操作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滚动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外汇衍生品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为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结汇、掉期协议,约定未来购汇、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等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购汇、结汇业务,锁定当期购汇、结汇成本。
公司开展本次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目的是规避和防范公司因国际贸易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提前将换汇交易成本固定在一定水平,可以有效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海外资产/负债规模等相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在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背景下,为保证持续稳健发展,公司认为有必要通过外汇衍生品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外币币种为美元或其他外币。
交易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情况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仍存在潜在的履约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4、内部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执行不到位或操作人员失误而造成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根据《三美股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完善内控操作流程,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业务操作,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控,严格遵守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流程,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3、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降低预测风险。
4、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将持续跟踪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及时向管理层报告。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