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安孚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海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资产评估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格众蓝”)、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芳集团”)、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源二期基金”)、袁莉、张萍和钱树良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3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聘请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国信”)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安孚能源进行了评估,中联国信出具了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4)第162号《资产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0日止。由于本次交易尚在审核过程中,为再次验证本次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公司委托中联国信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安孚能源进行了加期评估,中联国信为此出具了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5)第112号《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根据加期评估验证,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评估值未发生减值,本次加期评估结果不作为作价依据,仅用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及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对交易方案不构成影响。加期评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结合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现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交易方案不作其他调整。本次调整不构成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或变更。
本议案逐项审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支付方式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股份发行数量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发行数量及用途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业绩承诺和业绩补偿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减值测试及补偿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经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公司拟对本次交易方案所涉及的支付方式和股份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并就调整事项与本次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本次交易有关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九格众蓝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为充分保证上市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利益,进一步明确交易对手九格众蓝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安孚能源的利润承诺的保证责任,上市公司拟与九格众蓝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就安孚能源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指标的资产过户实施完毕)后相应会计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以及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之补偿事宜进行约定并达成协议。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方案的支付方式、股份发行数量、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减值测试及补偿拟进行调整,同时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4〕32号)以及回复情况,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修改及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并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孚科技”)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制定〈ESG管理办法〉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同时公司制定并发布《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和《ESG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
本次调整仅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不作调整。公司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废止,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有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表述同步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不再另行履行审批流程。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2月26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安孚科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5年2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茂青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核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资产评估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格众蓝”)、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芳集团”)、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源二期基金”)、袁莉、张萍和钱树良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3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聘请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国信”)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安孚能源进行了评估,中联国信出具了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4)第162号《资产评估报告》,该评估报告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0日止。由于本次交易尚在审核过程中,为再次验证本次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公司委托中联国信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安孚能源进行了加期评估,中联国信为此出具了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5)第112号《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根据加期评估验证,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评估值未发生减值,本次加期评估结果不作为作价依据,仅用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及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对交易方案不构成影响。加期评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夏茂青先生、余斌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结合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现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交易方案不作其他调整。本次调整不构成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或变更。
本议案逐项审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夏茂青先生、余斌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股份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夏茂青先生、余斌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发行数量及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夏茂青先生、余斌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业绩承诺和业绩补偿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夏茂青先生、余斌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5、减值测试及补偿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夏茂青先生、余斌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经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公司拟对本次交易方案所涉及的支付方式和股份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并就调整事项与本次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本次交易有关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夏茂青先生、余斌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九格众蓝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为充分保证上市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利益,进一步明确交易对手九格众蓝对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安孚能源的利润承诺的保证责任,上市公司拟与九格众蓝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就安孚能源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指标的资产过户实施完毕)后相应会计年度承诺净利润数,以及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之补偿事宜进行约定并达成协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夏茂青先生、余斌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一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夏茂青先生、余斌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议案所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方案的支付方式、股份发行数量、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减值测试及补偿拟进行调整,同时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4〕32号)以及回复情况,公司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了修改及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夏茂青先生、余斌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ESG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建立健全公司ESG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公司ESG履职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特制定《ESG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特制定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基于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的整体安排,为充分保护全体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定于2025年3月14日14:00在安徽省合肥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关联董事夏茂青先生、余斌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5-011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控股股东、5%以上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孚科技”)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1%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1、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因本次交易中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部分交易对价,将导致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根据调整后的交易方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将对应取得公司新增股份,发行对象之一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格众蓝”)与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荣耀”)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前海荣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为34.81元/股,定价基准日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实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23.70元/股。按照发行价格23.70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发行股份数量为40,588,620股,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为251,708,620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13%。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相应调整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数量。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前海荣耀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荣新”)合计控制公司23.05%的表决权。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上市公司拟向九格众蓝定向发行26,385,760股股份作为标的资产交易对价,占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后总股本10.48%。根据2025年2月26日前海荣耀与九格众蓝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前海荣耀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拥有公司29.82%表决权,因此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变。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然为袁永刚先生、王文娟女士。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变化具体如下:
■
注:1、上表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各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数据;2、合计数出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表未考虑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影响。
四、其他事项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需有权监管机构批准等程序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披露的《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中对本次交易的有关风险进行了提示,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中相关风险提示内容。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14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号百利中心北塔180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14日
至2025年3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于202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前海荣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肥荣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秦大乾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办理登记。
4、现场会议参会确认登记时间:2025年3月14日上午9:00至11:30。
5、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和联系方式参见“六、其他事项之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6、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任顺英
(2)联系电话:0551-62631389
(3)传真号码:0551-62631389
(4)电子邮箱:ir@anfucorp.com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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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