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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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5-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5-009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2月26日,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自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5月26日),如再次触发“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7号),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7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0,0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57号文同意,公司7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4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建龙转债”,债券代码“118032”。

根据有关规定和《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2023年9月14日至2029年3月7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23.00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71.91元/股。

(二)“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6月8日起,“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23元/股调整为87.1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因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登记手续,自2024年2月1日起,“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7.14元/股调整为87.0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建龙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3、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5月24日起,“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87.01元/股调整为72.0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4、因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12月20日起,“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由72.01元/股调整为71.9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调整“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5年2月2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61.12元/股),已触发“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建龙转债”仍存在较长的存续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资本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建龙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自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5月26日),如再次触发“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5年5月27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建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建龙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5-010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于2024年5月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16,676,398股。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公司已在计算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指标时对上年同期指标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股数重新计算。

2.以上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制,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3.以上数据如有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874.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9.9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41.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3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43.2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85%。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94,681.23万元,较报告期初下降2.7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79,567.61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0.9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17.95元,较报告期初增长0.96%。

建龙微纳始终坚定推进全球化发展战略,以技术创新为引擎,深化海外市场布局,持续提升国际竞争力。近年来,公司以泰国生产基地为核心支点,成功辐射东南亚及全球市场,2024年境外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1.43%,占营业收入比例为25.12%,相较2023年提高了7.06个百分点。海外业务已成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通过“技术出海”与“产能出海”双轮驱动,公司不仅与林德气体、法液空等国际头部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更在泰国投资建设的2.4万吨的海外分子筛生产基地,填补当地产业链空白,显著强化了公司的全球供应能力。

2025年,公司继续坚持“三品战略”、“吸转催战略”及“国际化战略”不动摇,坚持创新引领发展,以新产品、新领域、新的增长极开辟公司差异化发展的新路径,努力实现从材料制造商向技术服务商的转型升级。公司经过前期的研发开发和积累以及审慎论证,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调整公司发展方向,持续加码研发投入,聚焦石油化工、能源化工、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资源四大领域为新市场拓展的主要方向,逐步构建起多元化增长引擎。

在石油化工领域,公司开发的芳烃吸附分离技术,利用分子筛从混合芳烃中高效提取高纯度PX(对二甲苯),显著提升石化企业经济效益。目前,公司产品已经完成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评价委员会一致认为“该产品生产技术先进、过程环保可控,综合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公司已经与中海油天津院签署了芳烃吸附分离技术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首套项目的落地。

能源化工领域,公司将重点推进低浓度煤层气富集分子筛市场。随着国家低碳环保政策的深入实施,公司开发的低浓度煤层气富集专用分子筛已在山西省某2,000Nm3/h的移动撬装式低浓度煤层气提浓装置示范工程项目上实现了首套应用并通过验收,该装置可以实现5%以下超低浓度甲烷的三倍浓缩,暨将2%-5%浓度瓦斯提浓至6%-15%,实现废气到直燃或发电用气,填补了甲烷浓度小于5%低浓度煤层气利用的空白,有利于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是我国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途径,也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支撑。

可再生资源领域,公司积极探索可持续航空燃料(SAF)业务。航空业是“难减排”行业之一,碳减排需求紧迫,可持续航空燃料(SAF)是最可行性的解决方案。全球航空业已经制定了积极的目标,即提出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在研发飞机新技术及提高运营与基础设施效率之外发展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将是实现净零目标最重要的措施。根据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分析,到2050年,65%的减排将通过使用SAF来实现。在SAF领域,目前公司已完成多项分子筛开发,可满足多种SAF技术路线的异构化环节催化剂使用。截止目前已申请多项专利,并已获授权2项。

在可再生能源方面,公司经过多年研发在新型储能领域布局两个方向技术,分别是液态空气储能和吸附压缩二氧化碳储能。在吸附压缩气体储能领域,公司作为核心成员加入了“吸附压缩气储能技术创新联合体”。在此联合体中,公司发挥在吸附材料大规模成型制备方面的技术优势,开发了整套吸附式热气联储系统,该技术将应用在国内首个吸附式压缩二氧化碳储能项目中,采用低压吸附一高压超临界的存储方式进行工质和能量的储存。可摆脱常规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工质存储对地理条件的依赖,并有效解决了常压二氧化碳存储、高压二氧化碳充放、系统高效运行等技术难题,具有储气密度高、占地面积小、经济性好等优势,市场前景广阔。

在新兴应用领域,公司将分子筛运用在牙膏领域,能够定制化地满足牙齿清洁的摩擦性能,起到去除牙垢、吸附异味、温和美白等多重作用。并与参半口腔达成战略合作,实现沸石分子筛在口腔护理领域的技术转化,打通“产一销一研”通道,开辟分子筛在口腔护理领域的市场潜力。

未来,公司将紧抓“一带一路”机遇,以吸附材料产业园为平台,以泰国建龙为支点,进一步拓展欧美及新兴市场,深化技术输出与本地化服务,在全球碳中和与能源转型浪潮中抢占先机,为股东创造可持续价值回报。

(二)变动幅度达30%以上指标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分别同比下降49.45%、50.10%、51.37%、55.85%、51.63%,主要系受到整体经济环境和下游客户行业的影响,部分工业气体行业需求放缓;受消费观念变化,家庭用氧需求恢复到平缓增长的趋势,公司产品的销售结构和客户结构较上期有所变化,进入到优化调整期,因此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导致上述财务指标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公司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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