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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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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惠信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025-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2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者超过50%,且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一年,每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至一年后对日的前一日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本基金自封闭期结束之后的次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进入下一封闭期,以此类推。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7日,开放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申请。

投资人在开放期内的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时除外。

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次日因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开放期结束日相应顺延。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金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以及本基金的总份额限制等,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养老金账户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办理账户认证手续后,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情况可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享有或承担。

申购份额的计算

(1)适用于比例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适用于固定费用: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固定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于开放期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80%,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40,000.00/(1+0.80%)=39,682.54元

申购费用=40,000.00-39,682.54=317.46元

申购份额=39,682.54/1.0400=38,156.29份

即:该投资人于开放期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0.80%,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38,156.29份基金份额。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投资者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做出规定,具体规定请见有关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对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一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在持有基金份额时间为1年时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0=10,500.00元

赎回费用=10,500.00×0=0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0-0=10,500.00元

即:该投资者在持有基金份额时间为1年时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500.00元。

5 日常转换业务

(1)本基金在本次开放期内开通转换业务。

(2)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且已公告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在本公司直销平台以及已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进行办理。代销机构受理本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详见各代销机构的说明。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3)转换业务规则: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代销机构需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4)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补差费和转出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而定。

(5)转换限额: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份。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5层、27-33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吴海灵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27层

联系人:吴海灵、关志玲、唐悦

电话:0755-22223556/22223177/22223555

传真:0755-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7.2 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代销机构。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销售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在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进入下一运作周期。在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询《大成惠信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了解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27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旗下部分基金

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相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2月28日起,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决定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并对相关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必要的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费率调整情况参见附件,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据此相应进行必要修订。

2、本次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7日

附件一:相关基金名单(及费率调整安排)

关于大成景瑞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大成景瑞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4月26日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大成景瑞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特将本基金相关情况及风险提示如下:

一、若截至2025年3月4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则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出现上述情况,则自2025年3月5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可能发生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并将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等后续安排,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2)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