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7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特智能”或“公司”)于2025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拟增加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投入和生产线及配套设备的购置投入,投资总额由14,009.28万元增加至27,903.37万元,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6月调整为2026年12月。公司拟继续使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投入,对于投资总额增加的差额部分将使用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及自有资金补足。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亦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7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0年11月20日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06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52元。截至2020年11月2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60,193.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171.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3,022.01万元(包含超募资金15,336.0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验字(2020)第441ZC00442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使用超募资金4,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34%。2021年1月18日,公司完成使用超募资金4,5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工作。除上述行为外,超募资金未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用途,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12,148.68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25年1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2,440.5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4,152.0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0,581.43万元,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3,570.58万元)。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原项目投资计划与实际投资情况
“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孙公司百仕威电子(泰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建设地点位于泰国巴真府7号工业园304的505号地块,总投资额为14,009.28万元。公司计划购置土地并新建生产基地,引入SMT、DIP、包装等生产设备与MES、ERP等生产管理软件,达产后将形成960万套智能控制器与智能产品的生产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项目已完成泰国 BOI 审核、建筑施工许可等相关审批,并已投入部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截至2025年1月31日,本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46.3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886.41万元。
(二)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智能控制器是网络化、信息化时代的产物。在全球智能化浪潮驱动下,随着各种终端产品日益智能化,智能控制器渗透率不断提高,应用领域由工业设备、汽车电子、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等领域向智能家居、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渗透。同时,智能终端功能趋向复杂化、集成化,单个智能终端对智能控制器的用量需求也有所上升,推动智能控制器行业持续增长。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2018至2023年全球智能控制器市场规模从1.44万亿美元增长至1.88万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为5.5%(数据来源:《财通证券-深耕光电推进战略转型,激光+超导打开成长空间》),预计2024年将达到约1.96万亿美元(数据来源:《招商证券-联创光电(600363)退而有序,加速转型;进而有为,颠覆式创新》)。
在智能家居领域,消费升级推动消费者对家电智能化、节能化的需求不断增长,促使家电厂商更多地采用智能控制器实现远程控制、智能调节等功能。智能家居市场的崛起推动了家电设备互联互通需求。作为核心部件,智能控制器的市场需求也随之上升。家电产品更新换代加快,以及专业化分工与外包趋势的加剧,使得家电厂商将智能控制器生产外包给专业厂商,进一步扩大了国内智能控制优秀厂商在全球家电领域的市场规模。
在消费电子领域,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3C电子产品的快速更新换代,以及可穿戴设备、VR/AR等新兴产品的兴起,对智能控制器的性能和集成度提出了更高要求,推动了市场规模的增长。5G技术的广泛应用为智能控制器在3C电子领域的应用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支持更复杂的智能交互功能。同时,消费者对3C电子产品的环保与节能性能关注度提高,促使厂商采用更高效的智能控制器优化设备能耗管理,进一步扩大了市场需求。根据Fortune Insights的数据,2023年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市场规模达到了7,734亿美元,预计未来将以7.63%的年均复合增长率扩张,到2032年市场规模预计将增至14,679.40亿美元(数据来源:《开源证券-北交所助力“工业大米”紧固件向精加工转型,巩固制造业国际地位》)。
在汽车电子领域,随着全球经济复苏和汽车消费市场的稳定,汽车产销量不断增加,为汽车电子市场提供了广阔空间。同时,汽车智能化、网联化趋势加速,自动驾驶、智能座舱等功能升级,以及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普及,使得汽车对电子控制系统的依赖加深,对高性能智能控制器的需求大幅增长,进一步扩大了市场规模。根据Statista数据显示,预计到2030年汽车电子在整车成本中的占比会提升到45%;根据麦肯锡预测,全球汽车电子市场规模2025年将增长至3,620亿美元,2030年进一步到4,690亿美元(数据来源:《上海证券-和而泰深度报告:出海持续突破,业务多点开花》)。
基于智能控制器行业及其下游领域的高景气度,公司将凭借泰国生产基地的区位优势,进一步扩大建筑面积及产能规模。一方面,公司通过新增产线数量,以进一步匹配下游客户需求;另一方面,公司通过重新优化建筑规划及工艺布局,以实现精益生产体系升级。由于原计划的生产车间建筑面积已无法满足新增产线及优化后工艺布局的要求,因此计划增加生产车间的建筑面积,同时相应增加相关生产配套设施。另外,由于投资规模有所增加,建设周期将相应延长,拟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6月调整为2026年12月。
综上所述,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审慎考虑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以及资金使用的长远规划,拟增加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的建设投入和生产相关设备的购置投入,并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相应调整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
(三)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项目投资总额由14,009.28万元增加至27,903.37万元,新增投资部分将使用公司剩余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补足。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6月调整为2026年12月。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合计数与单项加总的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经调整后,本项目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9.48%,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50年。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本次针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项目建设的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审批的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本次涉及调整的募投项目“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涉及境外固定资产投资,公司需要变更已取得的由境内外投资主管部门颁发的备案证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未能及时完成变更,可能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尽快落实该募投项目备案等手续及相关变更工作。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风险
本次涉及调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泰国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旨在进一步扩大海外产能规模,深化全球化战略布局,巩固公司在智能控制器制造行业的竞争地位。尽管本次追加投资已基于前期建设经验进行严谨论证,预计将提升产业链协同效应与规模经济优势,但若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建设周期延长或技术调试滞后等情况,可能导致投资回收期延长并影响预期收益水平。同时,新增产能的实际效益仍将受制于区域贸易政策演变、终端产品价格波动以及本土化运营能力等多重变量影响,若海外市场竞争趋于激烈或下游需求增速放缓,可能引发新增产能不能完全消化的风险。若上述内外部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致使市场拓展节奏与产能释放进度不匹配,将导致项目的预期收益存在不达预期的可能性。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2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2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经营计划,经审慎研究和综合评估,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规模,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5 日
1(该金额包含从“电子智能控制器产能扩大项目”相关专户转入的募集资金10,843.61万元,相关募集资金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089.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