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5年2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30,588.0934万股,扣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83.27万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的股本基数为30,304.8234万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52.4117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56.44%,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所属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果葡糖浆等多种功能性糖醇、淀粉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为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果葡糖浆等多种功能性糖醇、淀粉糖产品。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行业分类,公司属于C14“食品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一2017),公司属于C14“食品制造业”中的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2、行业发展
关于公司行业情况,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3、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季节性
(1)功能性糖醇行业
①周期性
功能性糖醇主要下游市场为食品、饮料、医药、日化用品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需求较为稳定,消费水平受国家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小,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
②区域性
在区域分布方面,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功能性糖醇制造行业呈现出一定的地域集中分布特征。从地区上看,我国功能性糖醇制造业主要分布在华东、华北、东北等地区。
在销售方面,晶体功能性糖醇主要作为功能性食品配料、甜味剂、添加剂应用于食品、饮料、医药、日化制造业等下游行业,应用范围较广,在销售方面并无明显的区域性特征。液体功能性糖醇由于物流成本较高,因此销售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③季节性
在原材料采购方面,淀粉市场供应充足,半纤维素系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行业内企业通常按需采购,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玉米芯是玉米种植业的副产品,与玉米成熟、收获时间相关,通常在每年11月份后大量上市,价格相对较低。玉米芯易于存储,生产企业一般在每年11月至次年上半年进行大量集中采购,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在生产、销售方面,功能性糖醇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为食品、饮料、医药、日化等,总体来说,需求无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功能性糖醇的主要原材料易于储存,企业的生产安排也不存在受季节性明显影响的情况。不过,因为我国下半年节日较多,糖果巧克力、焙烤食品等休闲食品销量相应较高,带动对功能性糖醇等上游产品的需求。因此,功能性糖醇下半年的销售量通常略高于上半年。
(2)果葡糖浆行业
①周期性
果葡糖浆应用较广泛,其下游市场主要为饮料、食品、糖果等与人们生活紧密相关的行业,需求较为稳定,消费水平受国家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小,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
②区域性
果葡糖浆是液体形态,物流成本相对较高,故产品销售范围受运输半径限制,因此存在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③季节性
果葡糖浆等淀粉糖主要应用于饮料、食品、糖果等行业,其中又以饮料行业应用最为广泛。因此果葡糖浆的市场需求受下游饮料行业影响较大,在夏季消费者对于饮料产品的消费需求有所提升,导致饮料行业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因而果葡糖浆的市场需求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4、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在糖醇行业内拥有良好口碑,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是糖醇产业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是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中国淀粉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是木糖、木糖醇、麦芽糖醇、山梨糖醇等四十余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公司已通过GMP、ISO9001、ISO14001、ISO50001、ISO22000、OHSAS18001、FSSC22000、浙江制造等多项体系认证;公司糖醇检测中心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符合ISO/IEC17025认证,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18年11月,公司凭借木糖醇产品的市场优势以及领先的市场占有率,成功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发布的《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名单》,其生产的食品用木糖醇被评为“单项冠军产品”。2022年,公司收到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发布的《关于第六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及通过复核的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的通知》,公司产品木糖醇顺利通过复核。
公司在巩固木糖醇、晶体山梨糖醇和麦芽糖醇行业领先地位的同时,牢牢把握行业发展契机,积极拓展其他多种功能性糖醇及淀粉糖产品的生产能力。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医药、日化等下游行业,具有较高市场认可度。同时,公司与国内外知名食品饮料行业企业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产品销往国内市场及欧洲、美洲、亚洲等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
(一)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果葡糖浆等多种功能性糖醇、淀粉糖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集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生产规模与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现已成为全球主要的木糖醇、晶体山梨糖醇和晶体麦芽糖醇生产企业之一。
公司生产的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果葡糖浆等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饮料、医药、日化等下游行业,具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度。截至目前,公司已与国内外知名食品饮料行业企业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产品销往国内市场及欧洲、美洲、亚洲等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有木糖醇、山梨糖醇、麦芽糖醇、赤藓糖醇、果葡糖浆等多种功能性糖醇及淀粉糖产品,主要盈利模式是通过为客户提供各类功能性糖醇及淀粉糖产品来获取销售收入。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管理模式主要采用项目负责制,通过定期召开项目进展情况讨论会的形式,向管理层汇报阶段进展。研发方向涵盖现有产品和生产工艺的不断改造创新、新产品的持续开发、功能性糖醇产品的应用基础研究等。
(1)现有产品及工艺的持续研发流程
针对现有产品的持续改进,公司通常以技术课题形式开展各类节能减排、质量提升、降本增效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及技改。
(2)新产品的研发流程
在立项阶段,首先由技术中心、营销中心等根据市场需求及技术发展趋势提出立项申请,经批准后提交技术中心进行可行性评估,公司审批后正式立项。
在方案设计阶段,首先由技术中心组织包含外部支持专家在内的专门团队进行方案设计,提交给由公司技术中心、质量部、生产运营中心等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技术中心根据项目方案开展研发工作。
在小试与中试阶段,研发团队根据项目方案进行新产品工艺开发及小规模测试,不断调整新产品生产工艺,提高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在确认新产品达到研发要求后,研发团队结束小试阶段,开始进行中试试验,同时申请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在试产阶段,技术中心提出申请,公司审批通过后,由技术中心主导对原生产线进行技改或新建生产线,并由研发团队及生产运营中心安排试产和完善改进工作。
在项目总结阶段,研发团队编写本次项目的设计开发总结报告,提交公司审批。审批通过后开展正式生产准备工作和项目验收。
2、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年度采购整体计划,并根据市场行情及生产计划制定具体采购方案。公司采购工作由采购部负责,采购部根据《采购程序管理制度》,结合库存、订购周期、生产需求计划等因素,组织采购工作。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料为淀粉、木糖、玉米芯、玉米等。
采购物资到厂后,仓库管理员依据相应的《验收规程》进行验收,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库。对于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办理退货或其他手续。
原材料采购款的支付,主要依据采购合同的约定,采用预付款、货到付款或合同约定的账期付款,付款方式主要包括转账汇款或银行承兑汇票等。
3、生产模式
公司在每年初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年度采购整体计划,以市场为导向,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具体流程如下:
生产计划制定:根据销售及库存情况,在每月中旬制定下月的生产计划,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每旬对生产计划进行滚动调整。
生产领料: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确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编制领料单,到仓库领取生产所需材料。
生产及质量控制:公司已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及质量控制制度,严格按照生产指令单及其所规定的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产品入库:生产部备货结束后,由品质部负责成品检验。品质部检验合格后,物流服务部仓库管理员办理产品入库手续。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方式进行产品销售,同时部分产品会销售给贸易客户。
公司设有国内业务部和国际业务部,分别负责国内及国际市场的开拓与产品销售,并设有专门的大客户经理,负责与国内外主要客户进行长期稳定的业务沟通及合作。
在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已建立了覆盖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销售网络。此外,公司还通过子公司华康贸易开拓国内电商市场,从单一的B2B模式转为以B2B模式为主、B2C模式相结合的形式,构建起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
在国际市场方面,公司已与世界众多知名食品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产品主要销往欧洲、日本、韩国、东南亚、美洲、大洋洲等世界主要功能性糖醇消费市场。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8.08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0.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亿元,较去年同比下降27.72%。晶体糖醇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43亿元,同比上升1.51%,液体糖、醇及其他产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55亿元,同比增长11.03%;国内市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14亿元,同比增长3.45%,国际市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81亿元,同比增长1.0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116,670.36万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5年2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30,588.0934万股,扣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83.27万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的股本基数为30,304.8234万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52.4117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56.44%,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陈德水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及《华康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截至2025年2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30,588.0934万股,扣除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83.27万股,以此计算拟分配的股本基数为30,304.8234万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52.4117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56.44%。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德水、程新平、余建明、徐小荣。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待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薪酬方案表达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华康股份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舆情管理制度》。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市值管理制度》。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相关规定,现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经营数据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
2、按照地区分类情况
■
3、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
二、2024年度贸易商情况
■
三、其它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无
上述的主要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
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陈铧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铧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铧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陈铧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铧生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陈铧生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及监事会对陈铧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补选郑宇浩先生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郑宇浩简历请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2月28日
附件: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郑宇浩先生,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学历,曾担任京天成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销售南方大区经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内业务一部客户经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开化开元路证券营业部财富顾问,现任公司市场专员、国内业务一部销售经理。
郑宇浩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河南豫鑫糖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鑫糖醇”)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豫鑫糖醇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A股股票及公司可转债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的《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605077,证券简称:华康股份)及公司可转债(债券代码:111018,债券简称:华康转债)自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2024年11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7)。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
2025年1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获得有权监管机构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有权监管机构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1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449.82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2,972.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477.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 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3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3,030,23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302.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63.7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338.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5号)。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或“保荐机构”、 “保荐人”)作为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及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负责华康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从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治理及制度建设、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方面对华康股份进行了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二、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具体情况
2024年度,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尽责完成年度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华康股份的持续督导工作主要如下:
(一)保荐机构于持续督导期间对发行人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东方证券对华康股份202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包括董事会决议及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报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一致,披露的内容完整,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整,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认为,华康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能够遵循相关法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充分的知情权,提高公司的透明度。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华康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应该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事项。
保荐代表人:
宋亚峰 李志鹏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2025年2月26日,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康股份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224),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8.08亿元,未达到《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2024年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对应2024年考核年度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股票数量2,821,000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券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1、申报时间:2025年2月28日-2025年4月13日
2、申报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
3、联系部门: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70-6035901
5、电子邮箱:zqb@huakangpharma.com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21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21日
至2025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公司代码:605077 公司简称:华康股份
(下转9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