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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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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成立日期:1997-07-15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债券回收;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有效《金融许可证》经营,保险兼业代理险种详见《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德水担任董事的公司。

以上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关联方的定义。

上述各关联方均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出售商品、采购商品或服务及银行存款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公司拟与银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以市场化定价为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向银行支付的其他费用,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公司与上述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对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起到了积极作用。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6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程志刚,199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传淼,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贺梦然,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的审计费用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勤勉、尽职,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同时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因此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公司2025年外部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

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及市场竞争力,公司2025年度拟向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浙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贷款(含抵押、信用、担保及母子公司互相担保贷款等)、保理、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进口押汇、出口保理等融资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上述融资品种)。

授信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

● 投资品种:公司可以购买包括货币基金、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可以购买包括货币基金、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相关要求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等投资出现波动的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

2025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孙)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 公司预计2025年度全年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2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已发生担保额度为18.25亿元。

● 是否涉及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预计产生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的发展,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经营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全年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25亿元。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已发生担保额度为18.25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以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履约担保、银行资产池业务等多种金融担保方式。担保范围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下属子(孙)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担保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额度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预计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预计被担保人情况

被担保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一)舟山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8月11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临港一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陈德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粮食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被担保人舟山华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二)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7月10日

注册资本:30,588.0875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

法定代表人:陈德水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担保人焦作华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如超过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担保计划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无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次担保计划不会对公司带来不可控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根据《华康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标准的11,7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公司对《激励计划》对应2024年考核年度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为282.10万股,其中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39.85万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42.25万股。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7月1日起开始进入转股期,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20日,累计发生转股数量为59股。

综上所述,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原来的305,880,875股变更为303,048,23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305,880,875元变更为303,048,234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股权激励的实施结果等,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11018 债券简称:华康转债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郑芳明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相关材料,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及《华康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监高薪酬待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应2024年考核年度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2月28日

(上接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