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公告编号:2025-002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以现场和通信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李诗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一、《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董事会认为:为了提高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成本核算与ERP信息管理系统适配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历年成本核算经验,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合理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优化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成本核算,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各期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董事会认为: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同意公司拟在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本额度12个月内滚动使用。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董事会认为: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同意公司拟在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额度内进行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本额度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董事会认为: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关于制定〈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董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财务资助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公告编号:2025-003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以现场和通信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宏亮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提高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成本核算与ERP信息管理系统适配性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有效地体现会计及时性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盘活闲置自有资金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是公司为了提高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成本核算与ERP信息管理系统适配性以及进一步提升公司存货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而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的不断推进,ERP信息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细化了各项指标管控,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为了提高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成本核算与ERP信息管理系统适配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历年成本核算经验,将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由“先进先出法”变更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进而更加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体现会计及时性原则,因此,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采用先进先出法。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变更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变更后的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考虑到公司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型号繁多、收发频繁、周转快等综合因素,将以前各期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发出按月末一次加权法重新计算成本无法实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无法确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会计核算结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采用ERP信息管理系统,将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由“先进先出法”变更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进而更加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体现会计及时性原则。本次变更公司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了提高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成本核算与ERP信息管理系统适配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历年成本核算经验,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合理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优化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成本核算,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各期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提高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成本核算与ERP信息管理系统适配性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有效地体现会计及时性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真兰仪表”)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28日签发《关于同意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26号),同意上海真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注册发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300万股,每股发行价2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56,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8,630,360.0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57,769,639.9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2月15日出具容诚验字[2023]230Z003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同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1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对于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1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4、现金管理决策及实施方式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该授权12个月内有效。
5、现金管理的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部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同意公司拟在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本额度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真兰仪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公告编号:2025-006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真兰仪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相关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资金来源及有效期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临时闲置自有资金。上述额度12个月内滚动使用,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8亿元。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3、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4、决策程序与实施方式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投资决策有效期内行使投资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文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和管理。
5、关联交易
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以及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风险等级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投资产品,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努力提高收益。
(2)公司财务、审计及法务相关部门按职责对公司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督查,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措施。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以及损益情况。
三、审议程序及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
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同意公司拟在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额度内进行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本额度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有利于盘活闲置自有资金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资金收益的最大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真兰仪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3月17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17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1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达路800号702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0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3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二、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3月11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2:00-4:3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崧达路800号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意
电 话:021-31167958
传 真:021-3116668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电子邮件:info@zenner-metering.com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崧达路800号证券部
(二)本次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303
2.投票简称:真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并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3、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 (本人 ),出席2025年3月17日召开的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下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注:1、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法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处划“√”, 或填上具体股份数目,作出投票指示。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