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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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1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林先生召集并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于兴泉先生(已离任)、张居忠先生、董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军先生、张居忠先生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经核算,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672.17万元。
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与2024年度一致。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发放,为9万元/年。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本项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其中敞口授信13亿元,低风险授信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额度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联科新材料办理三角轮胎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联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拟通过三角(青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办理客户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轮胎)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三角(青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每月根据公司开具给三角轮胎货款的发票金额买断,费用按照发票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公司预计2025年该业务发生金额将不超过1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应收玲珑轮胎货款采用供应链融资回款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轮胎”)及其子公司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为了顺利收回货款,根据玲珑轮胎与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情况,双方商定使用建行e信通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进行回款,该业务占用玲珑轮胎的授信额度,公司承担融资费用,公司将对玲珑轮胎的应收账款通过银行建立的平台转让给相关银行,银行及平台收取合理的融资费用后放款给公司,玲珑轮胎到期付款给放款银行。公司预计2025年该业务发生金额将不超过1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子公司2025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子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对被担保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资金充裕,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
《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纯碱价格变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同意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在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含上述投资者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6,070.00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0%,由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6、股票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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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总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
9、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募集资金的投向进行了分析,并编制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摊薄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及分红制度,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因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修订及变化、决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时机和实施进度、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具体认购办法、发行对象的选择、募集资金用途等;
(二)签署、修改、递交、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等),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
(四)根据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六)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终止本次发行方案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七)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八)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的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与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九)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十)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舆情管理能力,切实保护公司及相关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07 证券简称:联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5年3月2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3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榆东路55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榆东路558号。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5年3月17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本通知之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榆东路558号
邮政编码:262500
联系人:孙启家
联系电话:(0536)3536689
联系传真:(0536)353668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07
2、投票简称:联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
1、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的每一页上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在每一页加盖公章或以公章加盖骑缝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公司注册证书等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2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召集人张居忠先生主持,应到委员3人,实到委员3人,本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席会议委员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委员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审计部2024年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审计部围绕公司战略及风险管控目标,高效完成既定审计计划,依法依规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高效完成了审计部门的相应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同意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对外出具《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且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是在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指标、工作量、地区收入水平等因素综合衡量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联科新材料办理三角轮胎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三角(青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办理客户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2025年度业务发生金额不超过1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应收玲珑轮胎货款采用供应链融资回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回款业务,2025年度业务发生金额将不超过1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风险保证金账户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现提议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实施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编制的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并提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推动实现公司业务板块的延伸布局,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同意《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及未来三年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持续性发展的要求及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此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事宜,可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授权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委员签字:
张居忠
2025年2月27日
董军
2025年2月27日
陈有根
2025年2月27日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1日以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独立董事2名,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2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张居忠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控制度的实际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执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供保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是在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的基础上,根据考核指标、工作量、地区收入水平等因素综合衡量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全体董事均应回避表决。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此担保预计事宜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针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及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风险保证金账户资金总额不超5,000.00万元人民币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格和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下转13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