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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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3版)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041 证券简称:海光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4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099.05万元,其中,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864.91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32,433.8091万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72.5316万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231,961.2775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433.42万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0,234.2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综上所述,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合计为69,667.68万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08%。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2023年度及2022年度的现金分红总额为公司实际派发金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88041 证券简称:海光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5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共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收费总额为8.54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人民币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禹正凡,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4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2011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马旭,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项目经理。2019年起至今在立信从事审计工作。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工作,拥有5年以上的审计行业经历,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陈军,中国注册会计师,合伙人,自1999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工作,2019年加入立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的记录。

(三)审计计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计95万元(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2025年度将按照立信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88041 证券简称:海光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6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交易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的定价,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此议案。此议案已获得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现因公司相关业务量的增加,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此议案。此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议案,并在独立董事委员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追加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追加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原预计金额”指原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的预计金额,预计区间非自然年;

2、“追加后预计总额”指本次追加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的预计金额,预计区间非自然年;

3、上表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4、上表中相关金额的统计口径是指已确认收入、已下订单或有明确合作意向的金额总额,包含确认收货阶段、订单阶段、发货阶段和合同洽谈阶段的金额,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涉及的交易对方公司A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公司G,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鉴于上述关联交易涉及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披露交易信息可能对上市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及交易对方的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信息豁免披露内部登记及审批程序,为维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进行了豁免披露。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违约情形。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规模的增长,本次追加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知识产权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系出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较大依赖。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