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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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5-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4(A股) 股票简称:黄山旅游(A股) 编号:2025-009

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银行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CSDVY202503953的金额为2,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个自然年度内,在上述资金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一年期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金额为2,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9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85万股,发行价格18.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9,806.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940.6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866.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3294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的使用安排,上述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其使用计划如下:

目前,上述第1、3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第2项“黄山风景名胜区北海宾馆环境整治改造项目”处于实施中。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四)投资方式

1、中国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CSDVY202503953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与中国银行黄山天都支行签署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CSDVY202503953的现金管理合同,产品主要内容如下:

(1)币种:人民币

(2)金额:2,000万元

(3)起息日:2025年3月3日

(4)到期日:2025年5月30日

(5)期限:88天

(6)预计年化收益率:0.85%-2.30%

(7)资金到账日:收益支付日或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相应的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即为收益支付日和产品认购本金返还日)后的2个工作日内

2、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投资期限

本次购买的中国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CSDVY202503953的投资期限为88天。

二、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个自然年度内,在上述资金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经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2025-003号公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一年期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以及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开展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并加强对相关投资产品的分析和研究,对投资产品严格把关,谨慎选择投资产品种类,同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选投资对象,挑选信誉好、运营佳、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其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元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结合所投资产品的性质,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等,取得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等。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统计期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2025年2月28日。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054(A股) 股票简称:黄山旅游(A股) 编号:2025-010

900942(B股) 黄山B股(B股)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黄山风景区资源有偿使用费

及特许经营事项对公司经营影响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黄山风景区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优化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数据产生影响,预计将会对公司试行期内两年度(2025-2026年)财务报表数据产生一定影响,以公司2023年度经营数据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本次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将减少公司试行期内年度利润总额约5,000万元/年,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黄山风景区特许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在黄山风景区范围内已设置的经营项目与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补签特许经营协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的内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特此提示,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一、概述

1、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黄山风景区特许经营管理暂行办法》(黄政办〔2024〕1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黄山风景区范围内特许经营的授权和监督管理活动作出规定,公司预计该办法的实施可能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一定影响(详见公司2024-039号、2024-040号公告)。

2、近日,公司收到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转来的《关于转发〈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调整黄山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管理意见的批复〉的通知》(黄管经〔2025〕4号),经黄山市人民政府同意,同意《关于优化调整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黄山风景区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范围和标准进行了明确,其主要内容引述如下:

(1)征收主体和对象。黄山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由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向黄山风景区范围内依托风景名胜资源从事经营活动(索道、缆车、交通、酒店等)的经营者征收。

(2)征收方式和标准。索道和缆车按照营业收入的15%征收,景区交通按照营业收入的3%征收,山上酒店按照营业收入的4%征收,山下酒店按照营业收入的2%征收。

(3)黄山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属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市级预算管理,按月征缴,用于黄山风景区的保护、管理和可持续发展。

(4)以上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

3、同时,公司收到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转来的《关于印发〈黄山风景区特许经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黄管〔2025〕6号),经黄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对特许经营的业务范围和具体要求作出相关明确,其《黄山风景区特许经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核心条款概述如下:

(1)黄山风景区特许经营实行项目清单管理,并动态调整特许经营项目清单。

(2)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应当符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一)公开招标;(二)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方式。

(3)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应当与特许经营者签订《黄山风景区特许经营协议》,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特许经营项目名称;(二)特许经营方式、内容、区域、范围、期限及资源利用限制性要求;(三)所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标准,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改造要求;(四)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的缴费标准和支付方式;(五)项目实施情况评估和方式;自然资源保护要求和损害治理;(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七)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八)特许经营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及补偿;(九)其他应当明确的事项。

(4)特许经营项目的经营期限,综合考虑项目所提供产品或服务要求、建设内容、投资额度、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等因素确定。特许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0年,无固定设施投入的小型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年。

(5)《黄山风景区特许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前已设置的经营项目,由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按照原设置项目的经营范围,与原经营者补签特许经营协议。原设置经营项目已明确经营期限的,补签特许经营协议的协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剩余期限;原设置经营项目未明确经营期限的,经营期限自《黄山风景区特许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公布之日起计算。

(6)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按照核准的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范围和标准征收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并按收支两条线要求纳入市级预算管理。

(7)黄山风景区特许经营项目清单: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优化调整事项

本次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涉及的公司业务主要包括:黄山风景区内索道及缆车业务、酒店业务,其中索道及缆车业务包括玉屏索道、云谷索道、太平索道及西海观光缆车等四条索道,酒店业务包括西海饭店、玉屏楼宾馆、白云宾馆等九家酒店,上述业务最近一年又一期营业收入数据如下(2024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1、黄山风景区索道及缆车业务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9,968.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36.26%;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370.55万元,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7.80%。

2、黄山风景区酒店业务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3,099.0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17.15%;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509.71万元,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8.07%。

目前,玉屏索道、云谷索道、太平索道按照10元/票缴纳资源有偿使用费,2023年度合计缴纳资源有偿使用费8,226.59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缴纳6,215.21万元,西海观光缆车及黄山风景区酒店业务暂不缴纳。上述资源有偿使用费为“售价内包含的代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收取的非税收入”,系代收代付款项,不计入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根据意见,明确本次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2025-2026年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将对公司黄山风景区内索道和缆车按照营业收入的15%,山上酒店按照营业收入的4%征收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公司作为黄山风景区索道及缆车业务、酒店业务的经营者,需缴纳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原资源有偿使用费(代收代付款项)不再缴纳),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将缴纳的该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数据产生影响,预计将会对公司试行期内两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产生一定影响。以公司2023年度经营数据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本次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将减少公司试行期内年度利润总额约5,000万元/年,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各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二)黄山风景区特许经营管理事项

根据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针对暂行办法实施前公司在黄山风景区范围内已设置的经营项目,由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按照原设置项目的经营范围,与公司补签特许经营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就暂行办法实施前在黄山风景区范围内已设置的经营项目与黄山风景区管委会补签特许经营协议,相关特许经营协议的内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