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临时通知,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峰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将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现提名张峰先生、王学勇先生、俞越蕾女士、张迅雷先生等四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将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现提名李大开先生、卢生江先生、徐蕾女士三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对外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011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012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峰,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1981年至1984年任新昌轴承总厂团委书记,1985年至1987年在浙江省委党校脱产学习,1988年至1990年任新昌团县委副书记,1990年至1992年任新昌团县委副书记、新昌丝织总厂党委副书记,1992年至1998年任新昌外贸局副局长兼外贸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至2002年任浙江新春轴承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至2011年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至2012年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至今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峰同时担任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浙江省轴承工业协会理事长、绍兴市人大代表,还获得中国轴承行业“十一五”期间行业发展领军人物称号、浙江省优秀企业家、绍兴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荣誉。
2、王学勇,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1年至1989年先后任新昌轴承总厂车间主任、团委书记、厂办主任(期间于1985年至1987年在中共绍兴市委党校大专班脱产学习);1989年至2002年先后任浙江新春轴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浙江森春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02年至2012年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2012年至2016年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书记;2016年至今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同时担任中国轴承工业协会市场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新昌县第十一次至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新昌县第七至第九届政协委员、常委,新昌县第十六届、十七届人大代表。荣获中国轴承行业“十二五”期间优秀企业家称号。
3、俞越蕾,女,汉族,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1981年至1999年先后任新昌造纸厂团总支书记、浙江新春轴承有限公司会计、浙江新天轴承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等,1999年至2016年先后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副书记、董事,2016年至今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获得浙江省三八红旗手、2010年获得浙江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多次获得浙江省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多次被评为新昌县关心下一代帮困助学先进个人。
4、张迅雷,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机械制造专业,正高级工程师。1979年至1991年任新昌轴承总厂技术员,1991年至1994年在洛阳工学院(现河南科技大学)攻读研究生,1994年至1997年任新昌轴承总厂研究所副所长,1997年至2002年任浙江新春轴承有限公司技术部长,2002年至今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24年兼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顾问委员会主任。
5、李大开,男,汉族,195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汽车产业功勋人物等荣誉。1980年至2001年历任陕西汽车齿轮总厂设计室主任、经营计划处处长、厂长;2001年9月至2016年2月历任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2005年10月至 2015年 11月任中国齿轮行业协会会长;2015年11月至今任中国齿轮和电驱动专业分会名誉会长;2019年5月至今任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至今任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卢生江,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住权,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996-2006 年在 TCL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06-2009年2月在TCL-罗格朗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9年3月-2017年12月在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3月-2018年12月在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裁。2023年6月至今任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4月至今担任深圳鼎智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徐蕾,女,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历任浙江工商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年10月至今任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按通知时间于2025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将进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现提名王明舟先生、施浙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1日
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明舟先生简历:
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学历,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高级工程师。1989年至2001年先后任新昌轴承总厂技术科技术员、质检科理化室主任、热处理分厂副厂长、锻造分厂厂长,2001年至 2012年先后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热锻分厂总经理、集团副总工程师、监事,2012年至今任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检测中心主任、CNAS 实验室主任。2020年8月至今,兼任新春宇航轴承有限公司法人;浙江省新材料产业专家智库专家;五洲新春集团中央研究院副院长。
2、施浙人先生简历:
施浙人,男,1955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新昌轴承总厂车间副主任、派出所所长、供销副部长,浙江新昌卓越轴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富日泰轴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轴承配件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顾问。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17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 199 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17日
至2025年3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5年3月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8:30-17:00
2.登记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199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介绍信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575-86339263、传真:0575-86026169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对外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行星滚柱丝杠、微型滚珠丝杠及智能汽车丝杠建设项目。
● 投资金额与周期: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亿元,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预计项目投资建设周期3年。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投资决策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如遇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拟签订的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下游增速不及预期的风险:若本次投资产品下游行业增速不及预期,则可能出现公司产能过剩、行业内公司订单不足、对公司业绩等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4.本次项目建设投资额较大,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存在因资金投入不及时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本协议中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承诺。
5.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总金额在连续12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新昌县高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拟投资生产行星滚柱丝杠、微形滚珠丝杠、汽车转向系统丝杠、刹车驻车系统丝杠、悬挂减震系统丝杠、通用机器人专用轴承等产品,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亿元,总用地约100亩。
(一)审议决策程序。
2025年2月28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对外投资协议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签订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62468453116XJ
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三花路2号科创中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名称:新昌县高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330624078670426W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三花路2号
新昌县高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新昌财政局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新昌县高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新昌县高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1.乙方因业务扩张需要,拟投资建设行星滚柱丝杠、微型滚珠丝杠及智能汽车丝杠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亿元,总用地约100亩。乙方在拿地,并经甲方场地平整完成符合建设要求后启动项目一期建设。
2.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在高新园区投资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投资环境,依法维护乙方的正常建设和生产经营秩序。
2)本协议中涉及政策兑现、项目履约监管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需第三方审计的,由甲方确定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进行审计,相关审计报告作为兑现政策、履约监管等事项的法律依据。
3)除非有上位法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否则甲方不得以政策到期、变更、人员变动等原因取消、降低在本协议中的扶持政策的标准。
3.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项目公司在取得项目用地的同时,须与甲方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约定开竣工时间、转让限制等内容。
2)乙方有权享受面上其他补助政策,同类政策就高不重复享受;5年综合贡献结算后,乙方有权享受我县面上设备补贴政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3)乙方需积极做好重大产业项目、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甲方及时为乙方提供指导服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自身的战略规划和下游市场发展情况,开展本次项目的投资建设,本次布局的产能是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延伸,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品竞争力、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本次对外投资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投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项目投资决策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如遇市场环境变化、行业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拟签订的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三)下游增速不及预期的风险:若本次投资产品下游行业增速不及预期,则可能出现公司产能过剩、行业内公司订单不足、对公司业绩等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本次项目建设投资额较大,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存在因资金投入不及时而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本协议中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均为计划数或预计数,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承诺。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总金额在连续12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将进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任晶晶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1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任晶晶,女,汉族,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08年至今在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国际贸易部客户经理。
任晶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票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