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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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3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根据相关规定,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24年6月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13.9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3.7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2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505.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7%,购买的最高价为10.40元/股,最低价为8.83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006.1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公告披露日,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秀投资”)持有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新材”或“公司”)股份数量为37,789,935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4%。本次股份质押后,华秀投资累计质押数量为37,5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99.37%,占公司总股本的4.22%。

● 截至公告披露日,华秀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投资”)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6,020,135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65%。本次股份质押后,华秀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南投资合并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为91,550,000股,占其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5.1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28%。

● 因“台21转债”处于转股期,本公告所涉及的股本占比计算以2025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数890,292,633股为基数。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股东华秀投资部分股票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形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华秀投资本次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华秀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