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与认购的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2025-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21 证券简称:华培动力 公告编号:2025-005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与认购的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其持有并尚未完成实缴的600万份苏州维新钛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维新钛氪”)基金份额转让给万柳军,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元。上述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维新钛氪基金份额1,400万份。

公司于2022年9月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参与投资认购维新钛氪2,000万份基金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产业投资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已完成实缴出资人民币1,400万元,经维新钛氪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拾仲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执行事务合伙人”)豁免同意,公司减少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并削减相应基金份额。

2025年3月4日,公司与万柳军签署了《合伙权益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0元将其持有并尚未完成实缴的600万份维新钛氪基金份额转让给万柳军。上述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维新钛氪基金份额1,400万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公司以人民币0元将其持有并尚未完成实缴的600万份维新钛氪基金份额转让给受让对象万柳军。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已经维新钛氪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维新钛氪600万份基金份额(未完成实缴)。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维新钛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26LJBP7R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47,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0栋2-17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拾仲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1年7月22日

营业期限:2021年7月22日至2041年7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基金份额转让前后,合伙人份额持有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项。

(四)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五)本次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尚未实缴出资的600万份维新钛氪基金份额,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元。本次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维新钛氪基金份额1,400万份。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万柳军

身份证:360121************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

(二)万柳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它关系。

四、合伙权益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人: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人:万柳军

(一)转让标的

转让人所持有的本合伙企业合伙权益人民币600万元,对应认缴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实缴资本为人民币0元。

(二)标的份额转让价款及时间

1、标的份额转让价款为人民币0元。

2、本协议签署且受让人已根据普通合伙人要求签署经修订的有限合伙合同、及附件一中的受让人认购文件(定义如后)且就本次转让签署的经修订的有限合伙合同已生效之日为交割日,即为本次转让完成之日。

(三)转让人应承担与本次转让有关的开支和费用(如有)、并承诺支付足够的款项以满足本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人支付的以及其他人士代表本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人支付的与本次转让有关的开支和费用。

(四)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各自依法承担由本次转让产生的及与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全部交易相关的应由其各自缴纳和支付的税费(包括在交割日之后发生的相关税费(如有))。

(五)补偿。转让人应补偿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和受让人并确保其免于承担与转让人违反在本协议下的任何陈述、保证和承诺相关或由之引起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责任、开支和损害。受让人应补偿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和转让人并确保其免于承担与受让人违反在本协议下的任何陈述、保证和承诺相关或由之引起的任何和所有的法律责任、开支和损害。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转让持有的维新钛氪基金份额是为了收拢对外投资,持续聚焦主业。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投资结构与布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4年度损益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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