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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2025-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5-029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案件所处的阶段: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本次(2025)镇裁字第0186号案件仲裁请求涉及金额人民币8,086.60万元(未考虑实现债权费用等)。

● 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实际产生的影响。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案件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花王股份”)收到镇江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参加仲裁通知书》((2025)镇裁字第0186号)及《仲裁申请书》等文件,华中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就其与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镇江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镇江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此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1.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华中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仲裁请求

(1)裁决确认花王股份应付申请人工程款6,874.68万元(包含质保金137.49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1,211.92万元;

(2)裁决花王股份承担本案全部的仲裁费并列入破产费用、律师费5.00万元等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3.事实与理由主要内容

2018年,申请人与公司就网安基地市政道路项目签订了四份《施工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2019年,案涉项目网安基地市政道路内环路、塔西路工程(以下简称“案涉项目”)投入使用。2023年,申请人收到公司案涉项目的结算审计确认函。由于公司逾期支付相关款项,现申请人主张公司违约,向镇江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十二个月内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和仲裁案件累计涉诉金额为1,694.84万元(不含上述案件,未考虑实现债权费用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实际产生的影响。此外,公司将积极应诉,力争妥善解决本次仲裁事宜,以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对案件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