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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5-005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71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7日以书面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沈曙光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银团贷款项下抵押物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银团贷款项下抵押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8)。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5-006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5日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71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7日以书面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银团贷款项下抵押物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银团贷款项下抵押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5-007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银团贷款项下抵押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投资建设资金所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议案》,董事会、股东会同意以公司及子公司自有土地、房屋等资产作为抵押物,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以下简称“银团”)签署银团贷款抵押合同,贷款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在编号为甬国用(2009)第0611830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和编号为浙(2020)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1022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对应的土地上进行建设。现因公司“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建设竣工,原已向银行抵押的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浙(2020)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10226号的资产(以下简称“原抵押物”)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甬国用(2009)第0611830号的资产需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公司于 2025年3月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银团贷款项下抵押物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变更银团贷款项下抵押物,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办证流程,公司已将原抵押物(编号为浙(2020)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1022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取出并暂时解除抵押状态,并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甬国用(2009)第0611830号一同送至不动产权证中心办理新证。目前,已分别对应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浙(2025)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06975号和浙(2025)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06961号的新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甬国用(2009)第0611830号涉及资产在原银团抵押合同范围内,因签订原抵押合同时,该资产暂未办理抵押人名称变更而未进行抵押。根据原银团贷款批复要求,银团各银行要求公司办理新证后,及时与银团签署新的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手续(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甬国用(2009)第0611830号办理新证后的资产)。

因此,本次公司拟重新与银团签署抵押合同,更新抵押物,并办理两本新证的抵押登记手续。

二、变更抵押物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抵押资产的概况

(二)变更后抵押资产的概况

三、提请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融资业务的相关工作能够高效、顺利进行,该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提请授权董事长负责公司本次融资业务的具体审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抵押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将按相关业务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变更银团贷款项下抵押物,公司及其子公司以自有土地、房屋等资产向银行抵押贷款,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整体融资安排,抵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告知。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5-008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3月2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21日

至2025年3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或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于2025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3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会” 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5年3月20日 15:00 前送达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梦蝶

电话:0574-86502981

邮箱:zqh@nbocc.com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二)本次股东会预计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三)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