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关于增加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等2家机构为公司旗下
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5-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球基金”)、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湾基金”)协商一致,自2025年3月7日起,新增雪球基金、云湾基金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备注:

1.东方养老目标日期2040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自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4日进行发售。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至该日3年后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3年后的年度对日之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目标日期到达后即2041年1月1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东方泰嘉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本基金不再设置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期,申购、赎回等业务将按照普通开放 式基金规则办理。

2.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每个封闭期为18个月,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18个月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前一日止的期间。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进入开放期,开放期时长原则上为5至20个工作日。本次开放期(2025年3月4日至 2025年3月31日,共计20个工作日);下一个封闭期自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18个月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前一日止的期间。

3.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用,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相关基金的日

常的申购费率相同。

3.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份额的交易行为。上述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

4.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funds.com

2.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1515

网址:https://trade.zhengtongfunds.com/index

3.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三月六日

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暂停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

申购、转换转入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 自2025年3月6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暂停接受投资者对本基金的单笔金额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申购、转换转入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对于超过限额的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不予确认。

2. 根据 2025 年 3 月 3 日披露的《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启运作并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公告》,本次开放期(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31日,共计20个工作日);下一个封闭期自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18个月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不存在或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前一日止的期间。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在上述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开放期内(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31日,共计20个工作日)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2.2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净值高低并不予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2.3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28-5888(免长途话费),或登陆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6日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等

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基金的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同时,由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法律法规更新,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应内容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并按规定相应更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基金费率

1、调整管理费:

变更前:0.30%/年

变更后:0.15%/年

2、调整销售服务费(仅对C类基金份额收取):

变更前:0.45%/年

变更后:0.15%/年

二、其他修订

1、基金托管人注册资本由“28,365,585,227元人民币”变更为“43,782,418,502元人民币”。

2、相关资料保存期限更新为“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详见附件对照表。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于2025年3月7日生效,在该生效日后三个工作日内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关内容并公告。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咨询相关情况。

3、根据《基金合同》“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一、召开事由”中“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约定,本基金降低管理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更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可以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作出。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6日

附件一:《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附件二:《东方卓行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