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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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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横店大厦12层会议室

4、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5-011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2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由厉国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合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审议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相关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其执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了认真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则编制,报告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首风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各项风险监管指标符合《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内部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 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夏海波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为公司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等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间的担保,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总体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开展,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延长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效期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公司为实现融资需求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等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投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为本次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因此对该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基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拟对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形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本次审议通过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监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目的,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情况、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对其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审批或备案等事宜(如涉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5-015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风险监管指标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等相关规定,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作为从事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的期货公司,2024年年度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标准,母公司相关指标具体报告如下:

(1)净资本不得低于3,000万元,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3,600万元。

公司2024年12月31日净资本为150,966.96万元,符合标准。

(2)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不得低于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4年12月31日净资本与风险资本准备总额的比例(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总额)为166%,符合标准。

(3)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24%。

公司2024年12月31日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净资本/净资产)为48%,符合标准。

(4)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4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不含客户权益)与流动负债(不含客户权益)的比例(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为525%,符合标准。

(5)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50%,该指标的预警标准为120%。

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负债(不含客户权益)与净资产的比例(负债/净资产)为28%,符合标准。

(6)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要求,目前监管指标为2,680万元。

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结算准备金余额为116,038.09万元,符合标准。

特此报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5-016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不会造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期货经纪业务、财富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业务、境外金融服务业务及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等,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包含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对2024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确认,并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 部分关联方在本公司开设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单位:元

(2) 部分关联方在本公司开设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元

(3) 部分关联方在本公司认购基金及资管产品份额。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元

(4) 部分关联方在本公司认购次级债份额。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元

(5) 公司及子公司向部分关联方认购基金及资管产品份额。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元

(6) 部分关联方与本公司进行场外衍生品交易。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元

(7) 本公司为部分关联方代销基金,取得代销基金收入

单位:元

(8) 公司在部分关联方的存款余额及利息收入如下:

单位:元

(9)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10) 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11) 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3.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二、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25年度内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

1.控股股东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法定代表人为徐永安;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公司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企业总部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磁性材料生产;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机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照明器具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游览景区管理;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农药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电影放映;电影发行;旅游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通用航空服务;民用机场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燃气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医疗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4年9月30日,横店控股总资产为10,344,183.63万元,净资产为4,241,470.02万元,2023年1-9月,横店控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81,411.01万元,净利润279,275.07万元(未审计)。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2.其他关联方

(1)关联法人

除上述控股股东外,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由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公司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关联自然人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并将为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互惠的关系,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待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5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本次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经营管理的需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3、此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所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的业务增长,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以公允价格执行各项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5-014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3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46.23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5.09万元(不含税),本次收费是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预计为50.94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19.81万元(不含税),本次收费是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1日

(上接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