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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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送达公告

2025-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张亮:

因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对你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566.26万元,并处以1,566.26万元罚款,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上述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生效,但你至今未按规定缴纳罚没款。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罚款催告书》(催告书沪〔2025〕4号)。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局领取前述《行政处罚罚没款催告书》(联系电话021-50121078,传真021-50121039),逾期则视为送达。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