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333,360,000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3,006,627,791.21元。其中中小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98元,大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891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因公司拟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以现金方式捐赠,用于以捐资助学为主的公益慈善事业,为了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按照报告期内实际捐赠额及中小股东持股比例计算了中小股东分担的捐赠额,并由大股东以本次分配的现金股利全额予以补偿。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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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聚烯烃行业
2024年全球聚烯烃行业产能规模继续增长,增量主要集中在中国。根据中国化工专业网站金联创统计,2024年全球聚乙烯新增产能515.5万吨,其中中国新增340万吨,占比66%;聚丙烯全球新增产能528万吨,其中中国新增375万吨,占比71%。
1、市场供需:国内新产能落地慢于预期,需求增速有所回落
2024年,国内聚烯烃供需延续扩张趋势,但供给增长进度较预期有所延后,需求增速相比上年略有回落。
(1).产能方面
根据金联创统计,截至2024年末,国内聚烯烃年产能7800万吨,同比上年末增加715万吨,增长10.1%。其中聚乙烯产能3431万吨,同比上年末增加340万吨,增长11.0%,新增产能主要集中在四季度释放,产能规模较大的新项目包括裕龙石化130万吨、中石化英力士90万吨等;聚丙烯产能4369万吨,同比上年末增加375万吨,增长9.4%,产能规模较大的新项目包括金能科技二期90万吨、中景石化二期60万吨等。2024年国内聚烯烃新增产能仍以油制为主,由于油制烯烃盈利表现欠佳,导致新建项目投产时间较计划均有所延后。
中国聚乙烯、聚丙烯产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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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金联创
从产能结构看,油制烯烃仍为国内聚烯烃主要生产路线;聚乙烯中,油制产能占比62%,轻烃制占比19%,煤或甲醇制占比19%;聚丙烯中,油制产能占比53%,丙烷制占比24%,煤或甲醇制占比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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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为金联创)
(2).产量及进出口方面
2024年国内聚烯烃产量合计6253万吨,同比增加289万吨,增长4.8%。其中聚乙烯产量2781万吨,同比增加51万吨,增长1.8%;聚丙烯产量3472万吨,同比增加238万吨,增长7.4%。2024年聚烯烃产量增速相比上年显著放缓,一方面由于2024年新增产能投放节奏较慢,特别是部分聚乙烯项目投产时间推迟至四季度,导致前三季度产能增量有限,另一方面受油制烯烃、丙烷制丙烯等路线利润低迷影响,2024年行业检修损失量相比上年明显增加,行业开工率有所下降。
随着国内聚烯烃产能扩张,产品进口依存度略有下降。2024年国内聚烯烃合计净进口量1430万吨,净进口依存度18.6%,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进口来源仍以中东和北美为主。其中聚乙烯净进口量1303万吨,净进口依存度31.9%,同比增加0.3个百分点;聚丙烯净进口量126万吨,净进口依存度3.5%,同比下降4.5个百分点。
(3).需求方面
2024年国内聚烯烃表观消费量7683万吨,同比增加178万吨,增长2.4%。其中聚乙烯表观消费量4084万吨,同比增加93万吨,增长2.3%;聚丙烯表观消费量3599万吨,同比增加85万吨,增长2.4%。年内聚烯烃需求延续增长,但受宏观环境影响,需求增速相比上年有所下降。
2024年中国聚烯烃供需平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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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金联创
2024年中国聚乙烯供需平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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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金联创
2024年中国聚丙烯供需平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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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金联创
2、价格走势:聚烯烃价格小幅震荡,与油价相关性显著减弱
2024年,聚烯烃价格维持震荡走势,原油、丙烷等高成本路线原料价格仍对聚烯烃价格形成较强支撑。但聚烯烃价格与原油价格的相关性相比历史水平明显降低,特别是在油价下行阶段相关性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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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国内聚烯烃市场整体呈震荡走势,价格窄幅走强,整体波动幅度有限。二季度国内装置检修集中,上半年原油价格震荡上行,成本存在支撑,且受国内拉动内需政策不断出台、宏观经济政策宽松影响,价格偏强上行。进入三季度,随国内检修装置陆续重启,下游需求进入淡季,价格转跌下行。四季度开启传统需求旺季,并伴随国内政策性利好支撑,价格反弹走高。
聚乙烯方面,由于不同品种供需存在差异,其价格表现差异较大。2024年国内聚乙烯平均价格8875元/吨,同比上涨370元/吨,涨幅4.4%,其中LDPE均价10043元/吨,同比涨幅12.4%;LLDPE均价8453元/吨,涨幅2.7%;HDPE均价8155元/吨,跌幅1.7%。
聚丙烯方面,产品价格维持震荡,全年均价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且波动幅度相比上年进一步减小。2024年国内聚丙烯平均价格7629元/吨,同比上涨14元/吨,涨幅0.18%,其中PP拉丝料均价7529元/吨,同比下跌2元/吨;PP低熔共聚料均价7799元/吨,同比上涨8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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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价格数据来源为卓创资讯、金联创)
3、原料供应:原油价格有所回落,煤炭价格下行明显
2024年原油价格呈现前高后低、宽幅震荡走势。全年布伦特原油均价80美元/桶,同比下降2.8%;WTI原油均价76美元/桶,同比下降2.3%。一季度油价在地缘冲突、OPEC+延续减产政策等因素影响下反弹,布油价格高点突破90美元/桶;二季度起,受需求增长疲软、供给逐步增加、地缘风险溢价降温等因素影响,油价震荡回落,9月布油价格低点跌破70美元/桶;年末受冬季需求高峰以及地缘政治因素影响,布油价格维持70美元/桶上方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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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煤炭供应总量延续增长,进口煤数量同比增加明显。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年内全国煤炭供应总量53.0亿吨,同比增长3.3%;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产量47.6亿吨,同比增长1.3%;进口煤炭5.4亿吨,同比增长14.4%。受新能源发电替代及地产行业低迷影响,年内全国煤炭需求增速有所放缓。根据万得资讯统计,2024年国内火电发电量6.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电力行业动力煤消费量26.5亿吨,同比增长2.6%;建材行业动力煤消费量2.8亿吨,同比下降5.1%。全年煤炭供需处于宽松状态,库存维持高位,价格震荡下行。根据中国煤炭资源网数据,2024年内蒙古鄂尔多斯5000大卡动力煤坑口含税价日平均551元/吨,同比下降85元/吨,降幅13.3%;陕西榆林5800大卡动力煤坑口含税价日平均729元/吨,同比下降130元/吨,降幅15.1%。(因我国煤制烯烃使用的原料煤主要是来自于内蒙古鄂尔多斯、陕西榆林的动力煤,其中外购低位发热量煤在5000大卡左右,高位发热量煤在6000大卡左右,因此选取上述两个地区的两种发热量的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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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内进口丙烷价格延续震荡走势,波动幅度相比上年显著收窄。根据金联创数据,2024年华南地区进口丙烷CFR价日平均636美元/吨,与上年相比上涨3美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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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价格数据来源为金联创、中国煤炭资源网)
4、利润水平:受煤炭价格下行利好,煤制聚烯烃盈利优势扩大
2024年受煤炭、原油等原料价格下行利好,国内聚烯烃行业整体利润同比有所回暖。受益于煤炭价格显著回落,煤制烯烃相比其他原料路线的盈利优势进一步扩大。
聚乙烯方面,根据金联创统计,2024年煤制聚乙烯平均利润1967元/吨,较2023年增加626元/吨,同比增长46.7%;油制聚乙烯行业近三年以来多数阶段处于亏损状态,其中2022年利润亏损较大,2023年亏损幅度收窄,2024年由负转正,平均利润106元/吨。全年煤制聚乙烯相较油制聚乙烯利润平均高1861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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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聚丙烯行业除煤制盈利外,其余路线仍均为亏损状态。煤制聚丙烯平均利润1066元/吨,较2023年增加351元/吨;油制聚丙烯利润同比有所好转,2024年平均利润-897元/吨,较2023年上涨205元/吨;PDH制聚丙烯平均利润-779元/吨,较2023年下降230元/吨。煤制聚丙烯相较油制聚丙烯利润平均高1963元/吨,相较PDH利润平均高1845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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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煤焦行业
1、焦炭供需:受地产下行影响,焦炭供需双弱
2024年国内地产行业景气度下行,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同比下降10.6%,导致钢材需求下降,粗钢、生铁产量收缩。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国内粗钢产量10.1亿吨,同比下降1.7%;生铁产量8.5亿吨,同比下降2.3%。焦炭下游约85%应用于钢铁行业,钢铁需求下降使得焦炭需求承压。
受需求走弱导致的产品盈利下降影响,焦炭行业整体开工率回落,国内全年焦炭产量4.9亿吨,同比下降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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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焦炭供需平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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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来源为国家统计局)
2、焦煤供应:进口量显著增加,整体供应宽松
2024年全国炼焦煤供应量保持稳定,其中国内产量同比有所回落,进口量同比显著增加。根据万得资讯统计,2024年国内焦精煤产量4.7亿吨,同比下降4.2%;炼焦煤进口量1.2亿吨,同比增长19.6%;总供应量5.9亿吨,同比下降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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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数据来源为万得资讯)
3、价格走势:双焦价格震荡下行
受焦炭需求走弱、焦煤供应宽松双重影响,2024年焦炭、焦煤价格震荡下行。根据中国煤炭资源网数据,2024年山西吕梁准一级焦含税价日平均1741元/吨,同比下降372元/吨,降幅17.6%;山西临汾主焦煤含税价日平均1907元/吨,同比下降263元/吨,降幅12.1%。焦炭与焦煤价差同比上年明显收窄,行业利润跌幅较大,部分焦化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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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价格数据来源为中国煤炭资源网)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秉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打造了一个集“煤炭采选、焦化、甲醇、烯烃、精细化工、新能源”于一体的高端煤基新材料循环经济产业集群,以煤替代石油生产高端化工产品,适应了国家“富煤、贫油、少气”的资源禀赋,推动了煤炭资源高效转化与清洁高效利用,树立了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标杆,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包括:1、煤制烯烃,即以煤、焦炉气为原料生产甲醇,再以甲醇为原料生产聚乙烯、聚丙烯、EVA;2、焦化,即将原煤洗选为精煤,再用精煤进行炼焦生产焦炭;3、精细化工,以煤制烯烃、焦化副产品生产甲基叔丁基醚、焦化苯、工业萘、改质沥青、蒽油等精细化工产品。其中,煤制烯烃为公司的核心业务。
公司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扩绿增长,坚定不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步伐,引领现代煤化工产业绿色转型。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宁东三期25万吨/年EVA项目正式投产;内蒙古260万吨/年煤制烯烃及配套40万吨/年绿氢耦合制烯烃项目建设快速稳步推进,项目第一系列100万吨/年烯烃生产线于2024年11月投入试生产,第二系列100万吨/年烯烃生产线于2025年1月投入试生产,第三系列100万吨/年烯烃生产线计划于2025年3月投入试生产。公司内蒙古烯烃项目是目前为止全球单厂规模最大的煤制烯烃项目,也是首个规模化应用绿氢与现代煤化工协同生产工艺制烯烃的项目。内蒙古烯烃项目投产后,公司烯烃产能将达到520万吨/年,产能规模将跃居我国煤制烯烃行业第一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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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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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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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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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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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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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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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298,288.99万元,较上年增长13.21%;利润总额人民币728,632.41万元,较上年增长12.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人民币633,767.63万元,较上年增长12.16%。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8,956,621.76万元,较年初增长25.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人民币4,300,622.09万元,较年初增长11.6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6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为孙芳女士,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租赁业、批发业,以及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质量控制复核人赵毅智先生,于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批发业,以及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①拟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同项目合伙人。
②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小红女士,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460万元(包含内部控制审计收费6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的说明文件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7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产量、销量及收入情况
2024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98,288.99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280,382.99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7,906.00万元。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产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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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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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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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8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相关材料于2025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移动办公平台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夏云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每三年对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一次审议和披露,公司本着实事求是、价格公允的原则与关联方拟签订2025年-2027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双方盖章生效。
1.宁夏红墩子煤业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2.宁夏峰腾塑业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3.宁夏吉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4.宁夏宝丰储能材料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5.宁夏宝廷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6.宁夏宝丰昱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7.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宁东加油站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8.宁夏汇丰祥分布式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9.宁夏华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10.宁夏宝丰生态牧场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产品、原材料购销框架协议
11.汇丰祥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租赁框架协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及下属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且该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适应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总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5.公司监事会认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无违法、违规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助力宁夏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积极践行“做对社会有价值的实业”的使命,公司2025年拟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以现金方式捐赠不超过60,000万元,用于以捐资助学为主的公益慈善事业及其他公益活动。
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关联交易真实、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赠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请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综合考虑自身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债务偿还、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盈利和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情况下,制定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989 证券简称: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9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被担保人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宝丰”);否。
●本次对外担保预计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 2025 年度公司对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新增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 亿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为内蒙宝丰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13.42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为支持内蒙宝丰未来发展,拟对内蒙宝丰或其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100亿元的对外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金额为最高限额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上市公司对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对外担保限额内签署融资担保事项(文件)。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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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或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6年相关对外担保额度之日止,以上对外担保为2025年度公司对内蒙宝丰新增的担保总额,实际发生担保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年度对外担保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该对外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各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韩华山
4.注册资本:150亿元
5.经营范围:高端煤基新材料(不含危险品)生产及销售;煤炭开采、洗选及销售;煤气化制烯烃及下游产品项目建设(不含相关危险品项目);矿用设备生产及维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维修及检测;仪表、阀门校验;内部研发、人事管理。
6.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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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本公司持有内蒙宝丰100%股权,其中直接持股比例99.67%,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烯烃二厂有限公司持有其0.33%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对外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本次担保额度尚未拟定具体协议。在具体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对外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额度主要是基于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内蒙宝丰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有利于降低公司综合融资成本。本公司对内蒙宝丰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代码:600989 公司简称:宝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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