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公告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5-010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2025年3月10日,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八届十次董事会和第八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有3名激励对象现已离职或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7.20万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7.20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40,547,577股减少至440,475,57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40,547,577元减少至440,475,577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并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数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依据有效的债权相关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的方式申报,申报时间为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邮寄方式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 现场申报: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商社大厦20楼重庆百货财务管理部。
2. 邮寄申报:(请将身份证明文件、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商社大厦20楼重庆百货财务管理部
邮编:400010
收件人:卢蓉
电话:023-63845501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5-008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文中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11名董事全部发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决定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银行申请授信及融资29亿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银行保函等。授信方式:信用,融资期限1年。融资利率参考LPR,按提款时银行审批利率执行。公司实际融资时,将结合各家银行融资成本、合作条件择优选择。
同时,公司根据经营实际需求和银行审批情况,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进行横向调剂使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中也无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但本次授信及融资中涉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权,为满足《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二)持有或控制银行保险机构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和第八条“(四)本办法第六条第(二)(三)项,以及第七条第(二)项所列关联方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规定,公司副董事长胡淳女士、董事朱颖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有3名激励对象现已离职或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7.20万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7.2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7889元/股,应向激励对象支付的回购价款为632,800.80元并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9)。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5-009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公司有3名激励对象现已离职或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7.20万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7.2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7889元/股,本次应向激励对象支付的回购价款为632,800.80元并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一)2022年7月1日,公司第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事宜发表独立意见。
(二)2022年7月1日,公司第七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事宜发表意见。
(三)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四)2022年8月3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取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司披露了《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年9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进展公告》,本次授予51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463万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经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上述用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463万股回购股份将由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更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七)2022年9月27日,公司发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更正公告》,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463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手续,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22日。
(八)2023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七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第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九)2023年2月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调整事项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十)2024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届六十一次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1,852,000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1,852,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2024年5月24日,公司完成该次回购注销事宜。
(十一)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五次董事会、第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同意并将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1,352,4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1%。公司需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的2名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12,600股;同时,1名激励对象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且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资格,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8,000股需全部回购注销。公司根据2022年度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7889元/股,本次合计回购注销60,600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60,600股。2024年11月7日,公司完成该次回购注销事宜。
(十二)2025年3月10日,公司第八届十次董事会、第八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有3名激励对象现已离职或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7.20万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7.2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7889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7889元/股,应向激励对象支付的回购价款为632,800.80元并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有3名激励对象现已离职或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劳动合同期满、公司裁员而离职”及“(四)激励对象退休”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7.20万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7.20万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47人。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现已离职或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20万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56%,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
(三)本次回购价格说明
依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七、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二)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及“九、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之“(二)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公司发生派利时,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1.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8元(含税)。派发的2022年度现金红利已支付给激励对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6月28日实施完毕。
2024年3月19日,公司第七届六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825元/股调整为10.145元/股。
2.2024年5月3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561元(含税)。派发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已支付给激励对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6月27日实施完毕。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145元/股调整为8.7889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仍为8.7889元/股。
(四)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3名激励对象离职或退休属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劳动合同期满、公司裁员而离职”之2及“(四)激励对象退休”规定的情形,公司应支付回购价款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乘以回购注销限制性股份数量后的金额加计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本次应向激励对象支付的回购价款为632,800.80元并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具体以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股本变动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有3名激励对象现已离职或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除限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7.20万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7.2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8.7889元/股,应向激励对象支付的回购价款为632,800.80元并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符合《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回购注销条件,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等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四)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