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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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
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5-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

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1月15日,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用于出售,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9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3月1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03,26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92,157,999股的比例为2.08%,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6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88元/股,最低价为16.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8,708,874.7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