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68 公司简称:晶丰明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了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关于公司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的相关描述。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2025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根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86,912,890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3,456,445.00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将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数为基础进行计算。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1.1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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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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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晶丰明源是国内领先的电源管理芯片设计企业之一,公司业务分为电源管理芯片和控制驱动芯片两大类,具体包括LED照明驱动芯片、电机控制驱动芯片、AC/DC电源芯片和高性能计算电源芯片四大产品线。
LED照明驱动芯片,是用于控制LED照明系统的电流、电压、频率和功率的核心部件。具有恒定电流输出、调光调色控制、电源控制、电路保护及高效能耗等特点。
AC/DC电源芯片,是用于调节交流(AC)电源到直流(DC)电源的电力转换器中的电流、电压、频率和功率的关键部件。具有性能稳定、高效能耗、安全性、兼容性和智能化等特点。
电机控制驱动芯片,包括电机驱动及电机控制芯片,其中电机驱动芯片是指集成了电机的控制速度、力矩控制、位置控制以及过载保护等功能的电路,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工业伺服等领域,是电机驱动系统的电源管理驱动芯片。公司电机控制芯片主要为MCU,Micro Control Unit 的缩写,即微控制单元,又被称为单片微型计算机、单片机,是集CPU、RAM、ROM、定时计数器和多种 I/O 接口于一体的芯片。MCU 芯片通过搭配传感器等元器件和功率驱动器等外围元器件能够实现外界模拟信号感知、对外控制。公司电机驱动与控制芯片产品可搭配形成整套电机驱动与控制解决方案。
高性能计算电源芯片,是将一个直流电压转换为另一个直流电压的电源控制器。目前公司优先开发的产品为大电流降压型DC/DC芯片,产品类型主要包括开关电源控制器、负载点电源等,主要功能是将高压直流输入电压转换为低压直流输出电压,给系统中的主芯片及外设供电;主要应用场合为AI数据中心、AIC显卡、服务器、笔记本电脑以及汽车电子等。
2.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行业典型的Fabless模式,即无晶圆生产线集成电路设计模式,公司专注于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业务外包给专门的晶圆制造、芯片封装及测试厂商的模式。同时增加自研芯片制造工艺和封装制造工艺。该模式有助于公司不断提升业务灵活性。
1、研发模式
公司产品研发以客户需求为主,根据业务部门收集的国内外市场及客户动态形成调研需求,研发部门及产品部门制定产品立项报告并逐步完成产品研发工作;公司也通过产学研、战略合作等模式,加强技术开发及技术储备。
2、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典型的 Fabless 经营模式,主要负责芯片的设计、生产工艺技术的开发及产品质量管控,公司采购的主要内容为定制化晶圆,即公司将自主研发设计的集成电路布图交付晶圆制造商进行生产。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以外协加工为主,产品主要的生产环节包括晶圆中测、封装、测试等均通过委托第三方加工的方式完成。在封装和测试阶段,封装和测试厂商完成芯片封装和测试,并将经过封装并测试合格的芯片产品入库或发往指定的交货地点。
4、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即公司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产品,少部分产品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在经销模式下,公司向经销商进行买断式的销售;在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
2.3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代码:6520)。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属行业为“集成电路设计”。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版)》,公司所属行业为“集成电路”。
公司的主要产品LED照明驱动芯片、AC/DC电源芯片、电机控制驱动芯片和高性能计算电源芯片等均属于模拟芯片行业中电源管理芯片范畴。
电源管理芯片是电子设备中的关键器件,具有较高的技术和渠道壁垒,其性能表现将直接影响电子产品的性能和可靠性。随着集成电路行业发展及5G、物联网、新能源汽车等新兴行业的发展,电源管理芯片的应用场景逐步增加。
目前,我国电源管理芯片行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外部环境制约加强了国内企业对研发自主可控的重视程度。随着产业政策的不断完善,国产芯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未来中国电源管理芯片的发展速度将进一步加速。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在LED照明行业发展的各个阶段均率先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领先的技术及研发实力保证了公司在LED照明驱动芯片领域处于市场领先地位,但受到宏观环境变化及产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LED照明行业整体市场饱和,业务增速持续放缓。
在内置AC/DC电源管理芯片大家电应用领域,主要市场长期被国外厂商如PI、三垦、安森美等占据,本土配套率较低,仍然处于国产替换窗口期,目前公司业务处于积极拓展阶段。在应用于CPU/GPU领域的高性能电源芯片,市场完全被国外竞争对手英飞凌、MPS、AOS等占据,仅有少量国产厂商布局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高性能计算电源芯片取得重点客户突破并实现规模量产。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技术升级,公司所在LED照明驱动、AC/DC电源、高性能计算领域电源芯片和电机控制驱动芯片领域均对产品技术提出更高要求。
在LED照明驱动芯片领域,需要不断提高系统集成度、保证产品可靠性、符合终端产品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认证标准,以及对包括集成电路工艺、设计、封装等全产业链的整合等具有较高要求。其中智能LED照明驱动产品对调光、调色技术、待机功耗等技术指标要求更高。
在AC/DC电源芯片领域,要求不断提升对负载变化的瞬态响应速度、为减少待机功耗而要求不断提高效率及功率密度、为精简外围需要而不断提高产品集成度及产品可靠性设计等。
在电机控制驱动芯片领域,MCU芯片内部结构复杂,包含了CPU、储存、ADC、驱动等多个功能模块,涉及架构设计、模拟信号采集、模拟数字混合、软硬件协同、验证测试技术等多个紧密关联、互相影响的技术领域,设计开发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性能指标,融合半导体器件物理、工艺设计、电路设计等多个专业技术领域,要求产品具有高效率、高功率密度、低噪音、低振动、高集成度、高可靠性等特点。
在高性能计算电源芯片领域,大电流应用对芯片设计、芯片工艺、封装和可靠性方面有较高要求,多相电源对各相电流的均流,动态响应都有较高要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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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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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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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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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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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不适用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胡黎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忠实履行对公司及相关主体的各项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运用各自专长对公司规范运作及经营发展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上述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4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监督、核查的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5.04亿元,较上年同比上升15.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09亿元;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6亿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1.47亿元,比上年同期末下降9.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59亿元,比上年同期末下降8.82%。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产生股份支付费用0.43亿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09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04亿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根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86,912,890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3,456,445.00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将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数为基础进行计算。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采用公开选聘方式遴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开选聘结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为:内部董事薪酬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
仅向独立董事发放薪酬,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职务薪酬为每年人民币12.00万元(税前)。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黎强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刘洁茜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孙顺根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奖金,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含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关联方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凯芯励微电子有限公司发生销售产品、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分别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不含税)和800.00万元(不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
授信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具体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的授信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由“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调整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并对上述激励计划(草案)中对应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努力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实行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舆情管理流程,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公司舆情应对能力和效率,及时、妥善地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剩余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基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通过增加对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鸥创芯”)持股比例,进一步加强对凌鸥创芯的控制管理,增强对凌鸥创芯的整体经营情况参与度、提升经营决策和业务整合效率,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公司电机控制驱动解决方案,充分发挥公司与凌鸥创芯在产品、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业务协同性,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43亿元收购凌鸥创芯剩余19.19%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凌鸥创芯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剩余股权的公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5年4月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该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管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行使了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5.04亿元,较上年同比上升15.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0.09亿元;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6亿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1.47亿元,比上年同期末下降9.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59亿元,比上年同期末下降8.82%。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产生股份支付费用0.43亿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09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04亿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同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影响公司偿债能力或正常经营能力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采用公开选聘方式遴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开选聘结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为:公司内部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与其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外部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在审议时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上海汉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凯芯励微电子有限公司发生销售产品、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持资金流动性,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条款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上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剩余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鸥”)19.19%的股权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收购的交易价格依据资产评估结果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南京凌鸥19.19%的股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剩余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051,313.25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88,113,806.67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关注公司自身投资价值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目前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阶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7,826,47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913,580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86,912,89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43,456,445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13,580股,回购金额共计59,983,530.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03,439,975.70元,占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的26.65%。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不适用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同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影响公司偿债能力或正常经营能力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量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发展现状、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5-015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鸥创芯”),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凌鸥创芯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3,356.52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次对外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生产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凌鸥创芯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担保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路6号兴智科技园B栋第15层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289.5255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胡黎强
6、成立日期:2016年8月16日
7、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
注:表格中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①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账面价值;②上表中净利润相关数据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口径进行列示。
10、凌鸥创芯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1、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凌鸥创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无锡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的担保合同、与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签订担保最高债权金额为300万元美元的担保函(按2024年12月31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2,156.52万元),担保对象均为凌鸥创芯,担保内容为对凌鸥创芯产生的系列债权进行担保,上述担保余额未超过本次担保预计额度;担保合同所涉及的担保金额、期限、方式等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确保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需要,结合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正常、持续经营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未来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00.00万元(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且均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2.33%和3.8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了实行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拟对《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12日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剩余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4,300.06万元收购控股子公司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鸥创芯”或“标的公司”)19.19%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凌鸥创芯100.00%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完成,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了进一步加强双方协同效应以及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增加盈利能力,公司于2023年3月与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舟山和众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10月与李鹏、南京道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道米”)、邓廷、张威龙、钟书鹏分别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以自有资金收购凌鸥创芯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凌鸥创芯80.81%的股权,凌鸥创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凌鸥创芯的管理、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公司电机控制驱动解决方案,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与凌鸥创芯少数股东李鹏、南京道米、邓廷、张威龙、钟书鹏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收购上述股东持有的凌鸥创芯19.19%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14,300.06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凌鸥创芯100.00%股权。
具体方案如下:
■
注:上表中各项数据相加之和与合计数之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交易的决策与审批
2025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剩余股权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剩余股权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李鹏
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410222************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路**号
2、南京道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邓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30221************
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路****号
4、张威龙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20721************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区**路***号
5、钟书鹏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5262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路**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主体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之间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凌鸥创芯19.19%的股权,交易类别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购买资产”。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凌鸥创芯电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MA1MRM7K4X
注册资本:289.525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6日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智路6号兴智科技园B栋第15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
(下转5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