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4,131.53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2.94%。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4,131.53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2.94%,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保荐人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1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9.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12.2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12月1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53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449.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36.79万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8,007.79万元。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4,131.53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2.9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4,131.53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5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于2025年3月1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获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3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沙河西路1801号国实大厦11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3月28日

至2025年3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3月28日(9:30-12: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沙河西路1801号国实大厦11层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出席会议室需携带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沙河西路1801号国实大厦11层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983981

传真:0755-26051849

邮箱:ir@chinaasic.com

联系人:郭王洁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