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
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035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
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年2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3月12日召开了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2月15日、2025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5-027、028及034号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3月13日起至2025年4月26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8:30-11:00;14:00至17:00
2、申报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沃克公园8801栋
3、联系电话:0898-67482025
4、电子邮箱:hnmining@hnmining.com
5、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5-034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 态软件园沃克公园 8801 栋 8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滕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全体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8议案名称: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9议案名称: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0议案名称:提请股东大会对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炜、虞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