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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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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5-019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3月13日以现场及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313号公司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王来春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内拟与立胜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1,153,500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170,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983,000万元。

关联董事王来春女士、王来胜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2023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3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获得授予的207名激励对象在第五个行权期内拟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49,094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05元/股。

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专项法律顾问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以及监事会、律师事务所发表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通过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10名激励对象考核的结果为B,可行权比例为第五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的70%。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以上7名离职人员及10名绩效考核结果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38,541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在本次注销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14名调整为207名,第五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587,635份调整为3,249,094份。

公司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专项法律顾问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以及监事会、律师事务所发表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5-020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3月13日以现场及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北环路313号公司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艳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内拟与立胜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153,500 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 170,500 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 983,000 万元。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通过《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38,541份股票期权。注销后,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14名调整为207名,第五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587,635份调整为3,249,094份。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207名激励对象在第五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249,094份,行权价格为13.05元/股。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许怀斌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4月7日止。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19年4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18日披露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4月22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的348名激励对象授予50,076,000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5、2019年6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共计向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的348名激励对象授予了50,076,000份股票期权。

6、2019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3.36元/股调整为17.93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50,076,000份调整为65,098,800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2,519,000份调整为16,274,700份。同时,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已符合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同意以2019年11月27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向263名激励对象授予16,274,700份股票期权,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9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7、2020年1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共计向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的258名激励对象授予了16,241,700份股票期权。

8、202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48名调整为340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65,098,800份调整为84,626,558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7.93元/股调整为13.70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6,241,700份调整为21,113,740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7.93元/股调整为13.70元/股。同时结合公司2019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19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33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456,708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7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9、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期权。在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258名调整为250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1,113,740份调整为20,657,454份。同时结合公司2019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19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5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109,496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7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注销部分期权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10、2021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40名调整为332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65,977,698份调整为65,232,789份,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70元/股调整为13.59元/股。同时结合公司2020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0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33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200,478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5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11、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期权。在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250名调整为239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6,547,958份调整为15,948,642份。同时结合公司2020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0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39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955,702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5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注销部分期权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2019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32名调整为322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49,032,311份调整为48,393,020份,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59元/股调整为13.48元/股。同时结合公司2021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1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321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093,472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4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13、2023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期权。在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239名调整为223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1,992,940份调整为11,145,089份。同时结合公司2021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1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23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704,613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4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14、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2019年、2021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22名调整为310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2,299,548份调整为31,182,639份,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48元/股调整为13.35元/股。同时结合公司2022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2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309名激励对象在第四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577,149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3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15、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期权。在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223名调整为214名,剩余股票期权数量由7,440,476份调整为7,166,074份。同时结合公司2022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2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14名激励对象在第四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578,439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35元/股。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16、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2019年、2021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10名调整为298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5,605,490份调整为15,238,124份,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35元/股调整为13.05元/股。同时结合公司2023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3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98名激励对象在第五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238,124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05元/股。上述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17、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解锁但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因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内未完全行权等原因,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上述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18、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期权。在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214名调整为207名,剩余股票期权数量由3,587,635份调整为3,249,094份。同时结合公司2023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3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07名激励对象在第五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49,094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05元/股。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预留授予第五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60个月内按20%:20%:20%:20%:20%的比例分五期行权。

2020年1月21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故第五个等待期已于2025年1月21日届满。

2、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

注:(1)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2)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3)本表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05元/股。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5、预留授予第五个可行权期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6日止。

6、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本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本次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八、本次行权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可行权股票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3,249,094股,股本结构变动将如下表所示:

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行权后的股本结构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7,243,708,952股增加至7,246,958,046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布莱克一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一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一资本溢价”,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

因此,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九、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五个行权期行权事项已取得相应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五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行权数量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许怀斌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4月7日止。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19年4月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18日披露了《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4月22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的348名激励对象授予50,076,000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5、2019年6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共计向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的348名激励对象授予了50,076,000份股票期权。

6、2019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3.36元/股调整为17.93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50,076,000份调整为65,098,800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2,519,000份调整为16,274,700份。同时,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已符合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同意以2019年11月27日为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向263名激励对象授予16,274,700份股票期权,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9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7、2020年1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共计向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的258名激励对象授予了16,241,700份股票期权。

8、2020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48名调整为340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65,098,800份调整为84,626,558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7.93元/股调整为13.70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6,241,700份调整为21,113,740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7.93元/股调整为13.70元/股。同时结合公司2019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19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33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456,708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7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9、2021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期权。在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258名调整为250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21,113,740份调整为20,657,454份。同时结合公司2019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19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5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109,496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7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注销部分期权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10、2021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40名调整为332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65,977,698份调整为65,232,789份,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70元/股调整为13.59元/股。同时结合公司2020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0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332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200,478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5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11、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期权。在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250名调整为239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6,547,958份调整为15,948,642份。同时结合公司2020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0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39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955,702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5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注销部分期权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12、2022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2019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32名调整为322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49,032,311份调整为48,393,020份,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59元/股调整为13.48元/股。同时结合公司2021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1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321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093,472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4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13、2023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期权。在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239名调整为223名,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1,992,940份调整为11,145,089份。同时结合公司2021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1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23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704,613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4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14、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2019年、2021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22名调整为310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32,299,548份调整为31,182,639份,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48元/股调整为13.35元/股。同时结合公司2022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2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309名激励对象在第四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577,149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3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15、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期权。在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223名调整为214名,剩余股票期权数量由7,440,476份调整为7,166,074份。同时结合公司2022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2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14名激励对象在第四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578,439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35元/股。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16、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2019年、2021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310名调整为298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5,605,490份调整为15,238,124份,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3.35元/股调整为13.05元/股。同时结合公司2023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3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98名激励对象在第五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238,124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05元/股。上述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17、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解锁但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因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期内未完全行权等原因,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四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上述事项已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18、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达标等原因,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期权。在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由214名调整为207名,剩余股票期权数量由3,587,635份调整为3,249,094份。同时结合公司2023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3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207名激励对象在第五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249,094份(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行权价格为13.05元/股。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在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有效期内,原激励对象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0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B,不具备当期部分股票期权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上述17名离职、考核不达标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38,541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14名调整为207名,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587,635份调整为3,249,094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38,541份,在本次注销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14名调整为207名,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587,635份调整为3,249,094份。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数量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且调整及注销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预留授予行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第五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25-021

债券代码:128136 债券简称:立讯转债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讯精密”或“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对2025年度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内拟与关联方立胜汽车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立胜”)、BCS Automotive Interface Solutions US, LLC (USA)(以下简称“BCS美国”)、BCS Automotive Interface Solutions Romania s.r.l. (Romania)(以下简称“BCS罗马尼亚”)、COWELL OPTIC ELECTRONICS LTD(以下简称“香港高伟”)、东莞高伟光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高伟”)、LUXSAN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立臻”)、立臻投资(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臻投资”)、立臻智能装备(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臻装备”)、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瑞新能源”)以及瑞鲸(安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瑞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1,153,5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170,5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983,000万元。2024年度,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611,329.77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金额为133,730.64万元,向关联方销售金额为477,599.1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来春女士、王来胜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将择机召开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下转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