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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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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5版)

●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布局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优化禾望科技的资本结构,增强其资本实力,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增资7.5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禾望科技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变更为8.5亿元,公司对禾望科技的持股比例不变。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增资7.5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增资标的公司名称:深圳市禾望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94331985T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肖安波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4年4月18日

7、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广田路94号B栋101

8、经营范围:电气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机械五金、电子电气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电气产品及其软件产品、机械五金、电子电气产品的生产。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禾望科技100%股权

10、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禾望科技资产总额223,657.84万元,负债总额201,620.18万元,净资产22,037.66万元,营业收入242,980.62万元、净利润1,026.14万元

(二)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三、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禾望科技增资有助于优化其资本结构,增强其资本实力。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禾望科技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禾望科技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的合并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增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分析

本次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禾望科技增资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风险可控。禾望科技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对禾望科技的风险管控,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战略,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收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官龙村第二工业区11栋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1日

至2025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参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出席会议;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参会人员需现场出示上述证件原件;

3、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电子邮件以2025年4月20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4月21日12点45分-13点45分

(三)会议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官龙村第二工业区11栋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755-86705230

传真:0755-86114545

邮箱:ir@hopewind.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官龙村第二工业区11栋董事会办公室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损失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类减值损失-10,798.28万元,计提减值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尾差原因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计提上述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将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1-12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798.28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损失的说明

公司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实施,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情况,消除公司潜在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事项。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文件的要求,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同意本次年度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承办本业务的分支机构基本信息

3.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4.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雯宇,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杰,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景波,199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较上一年度无变化。

2025年度审计收费将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服务的范围、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事务所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6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36元,共计募集资金80,1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7,56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44.44万元,加上坐扣承销费2,600.00万元中包含的进项税147.1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5,862.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6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7月21日,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智慧支行(2018年12月27日该账户注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2024年2月1日该账户注销)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7月21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禾望)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已更名为广州东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0年5月29日该账户注销)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1月2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禾望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0年5月29日该账户注销)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8年3月29日,本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禾望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2020年05月28日该账户注销)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自新签订的监管协议生效之日,原公司、苏州禾望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签订的原监管协议终止。

2019年8月30日,本公司、东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禾望)、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2024年1月24日该账户注销)、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已经签署的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完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2017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011.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新一代海上风电大功率变流器及低压工程型变频器系列化产品研发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7-263号)。公司于2018年1月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新一代海上风电大功率变流器及低压工程型变频器系列化产品研发项目、苏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提升公司整体研发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产品品质,满足市场对智能电气成套设备的更高要求。苏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旨在实现公司在产品生产工艺和生产效率上的提升,增强产品竞争力,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收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深圳市南山区采用购置场所的方式建设研发中心,但考虑到公司研发人员增加后开展研发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及2014年该项目可行性论证至今,深圳房产和土地价格已经出现较为明显的上涨,公司拟采用其他方式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2019年8月2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9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原实施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威新软件科技园变更为位于东莞松山湖西部研发区研发中一路东侧地块。公司通过实缴注册资本的形式提供给东莞禾望,东莞禾望于2019年3月28日取得东莞松山湖西部研发区研发中一路东侧地块,建设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拟投资26,811.5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3,827.77万元,使用企业自有资金2,983.81万元。本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较原项目投资金额22,966.00万元增加861.77万元系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和存款利息。上述情况经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本公司于2019年8月3日对此次变更进行了公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2019年8月2日,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由于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后重新报建及招投标程序影响了计划进度,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率、提升募投项目与公司的协同效率、满足公司长期发展及产业布局的要求、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公司通过综合评估分析,以及审慎的研究论证,将前述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计划的2021年8月调整至2023年12月。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2021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度作出调整。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333.5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情况经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于2024年1月12日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6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泽君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已在公司网站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2日至2023年4月11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应。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同意以2023年4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5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247万份。君泽君律师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00,000份。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含预留)由27.65元/股调整为27.589元/股。

6、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可以对334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次申请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660,000份。

7、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520,000份。

8、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7.589元/股调整为27.389元/股。

9、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00,000份。

10、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可以对314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次申请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283,200份。

11、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待改进”或“不合格”,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21,800份。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说明

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根据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之“第八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行权的条件 ”之“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的相关规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等级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K)×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能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2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待改进”或“不合格”,不符合全部行权的规定。

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21,800份。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待改进”或“不合格”。公司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上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其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述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1,800份。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和本次行权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注销和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7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14人。

2、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628.32万份;行权价格:27.389元/份。

3、拟行权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5、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泽君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已在公司网站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2日至2023年4月11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书面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应。此外,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3年4月12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公告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调整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同意以2023年4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5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247万份。君泽君律师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3年8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00,000份。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含预留)由27.65元/股调整为27.589元/股。

6、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可以对334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次申请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8,660,000份。

7、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520,000份。

8、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及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27.589元/股调整为27.389元/股。

9、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注销2023年激励计划1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00,000份。

10、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经满足,可以对314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次申请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283,200份。

11、202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中7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2人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待改进”或“不合格”,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21,800份。

二、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24个月。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3年4月17日。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即将届满。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即公司31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28.32万份,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行权相关事宜。

三、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授予日:2023年4月17日。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3、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314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628.32万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行权价格为27.389元/股。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6、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6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7、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单位:万份

四、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314名激励对象满足可行权条件,其中1名激励对象满足部分可行权条件。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条件,同意公司为31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的6,283,200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六、律师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和本次行权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注销和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望电气”)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628.32万份

3、行权人数:314人

4、行权价格:27.389元/份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7、行权安排:行权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6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单位:万份

9、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19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期权已于2024年7月1日进入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期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4月23日,目前尚处于行权阶段。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激励对象已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为778,329股,占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29.90%,增加公司已发行股本778,329股,增加公司注册资本778,329元。

按照上述期权行权情况,公司变更后注册资本如下:

单位:万股/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6日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19日至3月25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hopewind.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14日发布公司2024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3月26日10:00-11:00举行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26日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韩玉先生

副董事长、总经理:郑大鹏先生

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陈文锋先生

独立董事:刘红乐女士

董事会秘书:曹阳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3月26日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至3月2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hopewind.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705230

电子邮箱:ir@hopewind.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