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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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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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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时间

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市场分期择机发行。

(六)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20年(含2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债、绿色公司债券、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等。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发行期限及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到期债务、项目建设、权益投资及符合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八)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分期发行的,按发行期次分别确定票面利率。

(九)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一)偿债保障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二)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三)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四)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二十四个月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高效、有序进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执行委员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品种、是否设置回售条款、赎回条款和利率调整条款等含权条款、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偿债保障安排、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为完成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必须确定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必要的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三)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披露、上市、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专项账户监管协议、上市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五)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等主管机构对公司债券的发行等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批复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主管机构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六)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具体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四、本次发行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情况。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符合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发行方案、审议程序、发行事宜的授权等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5-012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3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4V15会议室(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1.上述提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2.提案1、4需逐项表决。

以上所有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3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8号公司6层资本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3月2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资本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宁、孙铮

电话:010-57840288

电子邮箱:wangxiaoning@naura.com、sunzheng@naur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大道8号

邮编:100176

2.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

3.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71。

2.投票简称:北方投票。

3.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3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 否( )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 天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