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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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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25 公司简称:青松建化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公司发行总股本1,604,703,707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0,470,370.7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水泥制造业,竞争激烈,水泥产能严重过剩,产能利用率低。化解产能过剩是水泥行业重中之重的工作,“去产能”任务艰巨,错峰生产成为常态。同时水泥行业也面临产能过剩、需求下滑、成本上升、绿色低碳转型的挑战。水泥行业与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存在十分密切的关系,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和“双碳”政策的实施,对水泥生产企业的能耗和污染物的排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落后产能加速退出,对水泥行业效益带来积极的影响。挑战和机遇并存。

《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要求:到2025年,水泥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的熟料产能比例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熟料产能基本清零,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增强。行业严格执行节能、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不符合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要求的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装置。对能效在基准水平以下,且难以在规定时限通过改造升级达到基准水平以上的产能,通过市场化方式、法治化手段推动其加快退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国资委、市监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进一步加快推动自治区工业强基增效和转型升级,实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工业发展绿色转型,实现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持续降低。到2025年,自治区重点工业行业能效水平全面提升,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比例达到30%,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各行业节能降碳效果显著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大幅提高。

未来,水泥企业依然要面对市场需求不足的形势、生产成本上升的趋势,行业将面临着极大的经营压力。水泥行业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强化包括“错峰生产”和“产能置换”政策执行,重点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与市场需求下行的主要矛盾,推动运用能耗和排放总量、强度双控的方式,加快行业低效产能切实有效地退出,全面提升行业能效水平。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水泥、建材、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范围涵盖水泥、加气砼、商品混凝土、尿素、PVC、烧碱、纸面石膏板的生产与销售。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持续调整,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项目开工放缓,水泥和水泥制品的需求总量下滑,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60%,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2.00%;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1.13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366.8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6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892.8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0.52%。

1、水泥建材板块方面

报告期内,新疆水泥产能过剩状态持续。房地产行业持续调整,固定资产投资和建设项目开工放缓影响,公司水泥销量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水泥平均销售价格略有下降。水泥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0.03%;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2.76个百分点。

水泥制品方面,加气砼和商品砼的销量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度的下降,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52.95%,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减少5.07个百分点。

2、化工板块方面

公司控股子公司阿拉尔化工PVC销量较上年同期减少0.17万吨,国内PVC价格持续低迷,虽然增加了纸面石膏板和CPE等产品的销售,但阿拉尔化工利润减亏未能达到预期,阿拉尔化工较上年同期减亏859.36万元。青松化工由于尿素的销量下降,收入较上年下降25.16%,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0.34%。整个化工板块收入较上年下降3.33%,毛利率较上年增加4.19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25-001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日发出,于2025年3月13日上午11:00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南路恒联巷237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术建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草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4年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年度报告摘要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贷款额度申请计划》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0.4亿元的三年期内(含三年)的贷款额度(含控股子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以上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公司与银行之间的逐笔贷款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办理贷款的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本项决议有效期为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

此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2024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2,370.97万元予以追认。关联交易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鑫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预计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经发生的和正在履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定价方法遵循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市场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的经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其形成依赖。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郑术建、胡鑫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调整独立董事固定津贴为8.0万元/每年(税前)。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邱四平、占磊、童疆明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王建清、张广贵和独立董事邱四平、占磊、童疆明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4月10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名独立董事在会议上作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25-002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3日发出,于2025年3月13日上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南路恒联巷237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4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志鑫主持,董事会秘书姜军凯和证券事务代表熊学华列席了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财务预算草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稳定,符合行业的发展规律,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和2025年的资金需求,《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和长远发展,也符合股东的利益,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王同玉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郭志鑫、杨敏、张筱婧回避表决。详情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25-004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6,523,780.3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10日,公司总股本1,604,703,70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0,470,370.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60,470,370.7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60,470,370.7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5.37%。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近三年的分红金额及财务指标: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公司经营业绩稳定,符合行业的发展规律,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和2025年的资金需求,《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健发展和长远发展,也符合股东的利益,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未来的资金需求和经营状况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24-006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宏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茂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周刚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等证券业务审计项目质量复核,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拟收费140万元(财务报表审计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45万元),与上期一致。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过审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和基本情况,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25-007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监事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均回避表决,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和《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8.0万元/每年(税前),后续若有调整,以调整后且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三)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和《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上述薪酬方案可由公司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董事、监事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5.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2025-008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0日 11 点 0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南路恒联巷237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0日

至2025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三名独立董事2024年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3月1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和《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上海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海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委托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登记时间:

2025年4月9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7:00。

3、登记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南路恒联巷237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 熊学华

电话:0991-6670581

邮政编码:830029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一天,与会股东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25年4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25-003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3号)核准,2023年1月,公司向控股股东阿拉尔市统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5,913,62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9,999,999.2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3,892,371.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666,107,627.8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8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99190201971070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月2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14-000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5月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25-005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主营业务不对关联交易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24年度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术建、胡鑫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第一次会议,3名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两项议案,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1、根据2024年生产计划,2024年预计向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电力金额30,000万元,由于公司生产水泥增加了粉煤灰采购,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2,370.97万元,此项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认可此项关联交易。

2、根据2025年生产计划,公司对2025年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2025年,公司预计关联方采购商品30,9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12,000万元。经核查,本次公司预计2025年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也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及其子公司发生的采购货物金额不超过30,900万元,销售货物不超过1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棉麻有限责任公司整编至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阿拉尔市三五九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整编至新疆西北兴业城投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便于披露和投资者理解,在2025年,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棉麻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公司发生的交易分别合并预计在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将阿拉尔市三五九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发生的业务合并预计在新疆西北兴业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35,234.1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27108111826

经济性质: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幸福路南406号

成立时间:1996年2月12日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火力、水力发电;煤炭生产及销售(限分支机构)。物业管理;热力生产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内陆水域养殖;线路安装;电器件购销;供热及管道设计、维修、调试、安装;房屋租赁;蒸汽销售;炉灰、炉渣销售;建筑安装。

控股股东: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675,664.16万元,负债总额581,870.49万元,净资产93,793.68万元,资产负债率86.12%;营业收入325,019.95万元,净利润43,629.9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2,370.97万元,未超过公司经审计2024年净资产额的5%。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21,923.7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7108869770

经济性质:国有控股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1栋A座8层写字间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成品油批发;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等。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轮胎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

控股股东: 新疆中新建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47,259.99万元,负债总额68,921.40万元,净资产78,338.59万元,资产负债率46.8%;营业收入825,207.87万元,净利润12,103.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新疆西北兴业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豹

注册资本:人民币36,207.2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25991719218

经济性质: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金银川路南1331号望河大厦15层、16层

成立时间:2012年7月20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检验检测服务;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房地产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普通货物仓储,市政设施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控股股东: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414,484.40万元,负债总额764,675.28万元,净资产649,809.12万元,资产负债率54.06%;营业收入105,026.14万元,净利润-566.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俊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21,913.48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2MADNAK3G0H

企业类型: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6月6日

住所:新疆阿拉尔市塔里木大道西5599号聚天红果业公司1#办公楼306室

经营范围:棉花种植;蔬菜种植;花卉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用薄膜销售。许可项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肥料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农作物种子经营。

控股股东: 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 994,111.48万元,负债总额980,626.47万元,净资产13,485.01万元,资产负债率98.64%;营业收入533,384.79万元,净利润-14,247.25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新建能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西北兴业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持股10%以上股东阿拉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四个企业构成关联关系,所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说明

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西北兴业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较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是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青松化工有限公司、阿拉尔市青松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地在阿拉尔市,该区域电力和工业用水的主要供应方是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西北兴业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南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采购粉煤灰最近的供应商之一;新疆塔里木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化工有限公司产品覆盖区域的主要销售企业,向其销售尿素是公司快速拓展尿素市场的重要举措。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场所分布在新疆各地州,子公司车辆及设备所用成品油采用就近加油原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的加油网点距离较近。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清洁生产环境的需要,对公司的独立性和财务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