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218 公司简称:伟时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总股本212,833,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1,705,840.3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91%,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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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智能显示组件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形成了以车载显示产品为核心,数码相机、VR、游戏机等消费电子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布局。此外,公司还研发、生产、销售橡胶件、五金件等产品。
公司深耕背光显示模组领域,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不断加深的一体化生产能力,持续打造技术领先、质量过硬、服务周全的优质产品,为全球车载背光显示模组领域领先企业之一,与天马、JDI、夏普、LGD、伟世通、华星光电、松下、佳能、富士、三菱、京瓷等全球知名生产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终端应用车厂包括奔驰、宝马、奥迪、捷豹、路虎、大众、戴姆勒、克莱斯勒、福特、通用、T公司、丰田、日产、马自达、本田、沃尔沃、奇瑞、吉利、长城、BYD公司、赛力斯等。公司在巩固已有车载背光显示领域地位的同时,已成功进入国内外多家知名新能源汽车厂商供应链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LED、光学膜材、FPC、塑料粒子、电阻、钢材、模具配件、LCD等。公司采购根据生产计划并结合采购周期展开。
2、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生产模式,并以自行生产为主,外协加工采购为辅的模式组织生产。
为保障产品质量,公司建立了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对原料、在制品和成品都按规定的编号或标记进行标识,公司品质部门和制造部门检验人员负责对生产过程及各流程节点制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3、销售模式
公司市场拓展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发挥自身营销优势获取业务。公司在昆山、东莞、日本和韩国等设立了销售部门,利用自身销售网络公开、公平的获取业务订单。公司通过应用市场发展趋势和产品发展方向分析,积极寻找目标客户,并通过与潜在客户接洽、谈判,稳步推进合作关系。
(2)利用合作商社的客户网络获取业务。公司合作的贸易商均具有供应链管理优势,其购销网络遍布全球,通过合作商社的客户网络资源,积极寻求潜在客户。
(3)借助合作客户的影响力,拓展新客户。公司主要客户为车载显示领域的供应商,均是在业内具有重要影响的企业,行业影响力较高、信誉卓著,与公司合作多年,关系稳固。通过主要客户的业内口碑及行业内的影响力为公司拓展新的客户资源。
(4)积极开发中国大陆和世界其他各地的新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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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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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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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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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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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公司全面贯彻落实董事会部署要求,聚焦公司主业,销售业绩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734.7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3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598.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2.56%;扣非后净利润为4,653.1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45%;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35,153.61万元,增长32.09%;归属于所有者权益130,433.08万元,增长2.7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7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699,335.10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4,669,933.51元,加上2024年初未分配利润305,909,103.44元,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28,945,350.56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8,993,154.47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公司的总股本212,833,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1,705,840.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11,705,840.3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1,705,840.3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0.91%。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11,705,840.3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0.9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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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984,069.63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以现金为对价,当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1,705,840.3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主要从事背光显示模组、液晶显示模组、智能显示组件等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形成了以车载显示产品为核心,数码相机、VR、游戏机等消费电子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布局。此外,公司还研发、生产、销售橡胶件、五金件等产品。
公司处于市场拓展及新技术产业化关键时期,正稳步推进昆山新厂区、淮安新厂区及越南工厂建设,存在较大的资本投入需求。同时,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快速提升,营运资本需求增长,因此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保持可持续发展。
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兼顾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2024年度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以现金为对价,当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率为20.91%。
(二)2024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新项目投入、市场开拓及减少银行贷款等方面,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三)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中小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对本议案进行投票,公司将披露表决情况。此外,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召开2024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投资者均可在线与公司沟通并对公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
(四)公司将不断提高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推动盈利水平的提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回馈广大投资者。
三、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股东利益,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全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暨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8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伟时”)、淮安伟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伟时”)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该业务总额度不超过21,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其中,公司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17,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东莞伟时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淮安伟时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按照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算或售汇业务。
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经营业务存在以外币计价的产品出口贸易,当外汇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止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公司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降低风险、保证公司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目的。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规模及授权期间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伟时、淮安伟时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该业务总额度不超过21,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其中,公司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17,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东莞伟时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淮安伟时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和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分别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具体事宜。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风险可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的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公司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际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反之,将会有汇兑收益;
2、内部控制的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销售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销售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售汇存在延期交割的风险。
五、交易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收入,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收入规定的比例。
六、监事会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是为了锁定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降低经营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已为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21,0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七、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0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5年预计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关联董事山口胜和渡边幸吉回避表决。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年初的工作计划及当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测。
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与实际发生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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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2025年年初的工作计划及实际情况,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测,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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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WAYS度假酒店株式会社
公司名称:WAYS度假酒店株式会社
注册资本:300万日元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
公司住所:山梨县都留市鹿留1366番地
企业类型:株式会社
经营范围:1.酒店、度假设施、休闲设施、温泉浴场设施、旅馆等企划、经营、管理及咨询;2.活动、展览会、演唱会等的企划、制作、实施、运营、管理以及售票及相关的情报提供;3.娱乐相关内容的企划、开发、运营及发布;4.根据旅行业法进行的旅行业及翻译、口译业务;5.国际文化交流事业的企划和运营;6.餐厅、居酒屋、调试酒吧等饮食店以及小卖部的企划、经营和管理;7.贩卖食物、饮料、香烟、茶、酒等;8.加工、饮食以及租借以贩卖为目的的卖场设施;9.土特产的商品开发、制造及贩卖;10.不动产的买卖、租借、管理以及它们的中介;11.特定旅客汽车运送事业;12.劳动者派遣事业;13.上述序号所附带关联的一切事业;
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渡边庸一直接持股15%,渡边庸一之子渡边幸吉直接持股50%并担任代表董事。公司董事长山口胜持股10%。
(2)重庆伟时
公司名称:重庆伟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9月
公司住所:重庆市北碚区京东方大道399号14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重庆豪然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
(3)渡边庸一
渡边庸一为公司控股股东,目前任东莞伟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截止公告日,持有公司58.53%的股份。
护照号码:TT4009695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陆家镇云雀路 299 号
2、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上述主体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上述主体财务状况良好,均具备履约能力。
3、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种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确定价格。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本公司和交易方形成了稳定的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主体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四、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3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时电子”、“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伟时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208,36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3,695,764.05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49,553,87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伟时电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内容和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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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785.76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1,628.4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778.61万元,扣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归还的10,3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107.04万元。
具体各募投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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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3月5日,公司已按承诺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等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伟时电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伟时电子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备查文件
1、《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5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自律处分1次。
6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俞国徽,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聚灿光电、世嘉科技、华翔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殷李峰,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和顺石油、华翔股份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隽,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翔股份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郑立红,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隆扬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万元,合计88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是以容诚的项目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综合考虑相关人员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度容诚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容诚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18 证券简称:伟时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6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8日
至2025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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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 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 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并在电子邮件上注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登记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4、 出席会议时,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电子邮件 方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期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会议者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精密机械产业园云雀路299号。
联系人:证券投资部 邮箱:ir@ksways.com
电话:0512-57152590 传真:0512-57157207
特此公告。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07号文《关于核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208,36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9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583,695,764.05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剩余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822,913.15元(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总计人民币29,766,309.38元,其中截至2020年9月22日止公司已预付承销保荐费人民币943,396.23元及增值税人民币56,603.77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54,872,850.90元,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预付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141,887.5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9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538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0日全额缴入本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开立的银行专项账户内,银行账号为89150078801200000372。本公司和时任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以下简称“农行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昆山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苏州分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披露了《伟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使得公司与民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此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中信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除保荐机构变更外,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募集资金专户账号等未发生变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下转6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