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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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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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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至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m@youcareyk.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87925985

邮箱:irm@youcarey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2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存货、固定资产、金融资产、长期资产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对各类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约为94,281,265.87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6,264,713.36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预付款项减值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仍未收到货物的预付款项,结合供应商未来交货或退还预付款的可能性,对其进行单项测试判断是否存在减值,按照其可回收金额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后续收回预付款项或收到预付款项所对应的资产时转回计提的减值准备。

综上,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00,545,979.23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94,281,265.87元,导致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减少94,281,265.87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

以上数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3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期终止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编码系统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向新设的“新药研发项目”。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9,24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7,488.4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1,751.5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290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1,751.55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51,251.55万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新药研发项目”的具体原因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2025年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编码系统建设项目”。该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为8,000万元,截至2024年11月30日,该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剩余募集资金金额8,530.34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效率,公司综合市场及行业环境变化,结合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拟将前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编码系统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向新设的“新药研发项目”,该“新药研发项目”预计投入资金8,500万元。

四、“新药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

近年来,公司聚焦心脑血管、抗肿瘤、传染病等核心适应症领域尚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全面布局小核酸药物、mRNA疫苗、多肽药物等技术路线,努力构建科学、丰富的产品管线,以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新药研发项目”,其包括多肽药物、小核酸药物和mRNA疫苗三个研发方向。

(一)多肽药物

以抗病毒多肽药物(YKYY017)的开发为契机,公司组建了专业的多肽药物研发队伍,建立了多肽药物开发平台,围绕呼吸道病毒进行了系列管线布局。

呼吸道合胞病毒(RSV)感染已成为导致5岁以下儿童及65岁以上老人发生严重肺炎的核心因素,根据《柳叶刀》报告,2019年全球5岁以下儿童RSV相关急性下呼吸道感染病例高达3300万例,住院患儿约360万例,死亡病例逾10万例,其中近一半死亡(近4.6万例)发生在6个月以下的儿童中。目前,全球范围内尚无治疗RSV感染的特效药获批上市。

为解决临床痛点,公司正在开发首个基于AI研发的多肽膜融合抑制剂YKYY018。本项目基于自主创新的一系列AI算法模型,结合独创的多肽片断相互作用研究新理念,通过生成式AI模型捕获更复杂的多肽受体关系,产生特定的抗病毒候选多肽,通过结合先进的Star-Transformer和Vision-Transformer(ViT)架构,提高多肽药物筛选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采用Shapley Additive exPlanatins (SHAP)分析有助于解释多肽活性和毒性,指导设计更有效的抗病毒药物,最终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抗RSV多肽先导化合物。

已有数据显示,公司拟开发的RSV治疗药物预期具备良好的疗效、安全性和更优的给药方式,差异化市场竞争优势更为显著;公司拟使用募集资加速推进YKYY018的临床前研发进程,募集资金的投入将有利于夯实公司在RSV治疗及预防新药研制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战略发展的要求。

(二)小核酸药物

公司长期专注于小核酸药物的研发,已成功将以注射用CT102、YKYY015注射液为代表的小核酸药物推进至临床阶段。

小核酸药物由经过特定设计的核苷酸序列和递送系统构成,主要作用于细胞质的mRNA,从而调控特定蛋白质的表达,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小核酸药物作为新一代分子实体,与传统的小分子化学药和抗体类药物相比,具有研发周期短、治疗效果持久、研发成功率较高和治疗领域广等优点,针对代谢疾病、感染等在内的小核酸药物具备优势的疾病领域,我国目标患者基数较大,小核酸药物在我国具有较大市场潜力。

公司小核酸新药研发项目所选疾病方向涵盖了心血管、乙肝等慢性疾病治疗领域,希望能解决现有治疗手段的难点、痛点,带来显著临床优势。公司重视小核酸药物领域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了包括专利检索、专利分析、专利申请、专利维护在内的全流程专利管理体系,围绕在研小核酸产品已经布局多件专利申请,保障公司在小核酸技术领域的竞争优势与技术壁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递交超20件涉及小核酸项目的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12件。

1、YKYY013,拟用于功能性治愈乙肝

乙肝是一种由乙型肝炎病毒(HBV)诱发的传染性肝炎,可通过母婴、性接触、体液等途径传播。根据慢性乙型肝炎基层诊疗指南,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指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和/或HBV DNA)阳性6个月以上,慢性乙型肝炎(CHB)指由HBV持续感染6个月以上引起的慢性肝脏炎症性疾病。根据《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22年版)》,HBV感染呈世界性流行,2019年全球一般人群HBsAg流行率为3.8%,约有150万例新发HBV干扰者,2.96亿例慢性感染者,82万例死于HBV感染所致的肝衰竭、肝硬化或HCC等相关疾病。2014年中国CDC调查结果显示,我国1-29岁人群的HBsAg阳性率为2.94%,5岁以下儿童为0.32%。据估计,目前我国全人群HBsAg流行率为5%-6%,慢性HBV感染者约7000万例,其中CHB患者2000万-3000万例。HBV相关疾病所致的医疗负担沉重,但大多数HBV感染者对自身感染状况知晓率仍较低,据估计2022年我国慢性乙型肝炎的诊断率和治疗率仅分别为22%和15%,导致部分患者就医时已经进展到疾病晚期。

功能性治愈为目前可及的临床治疗理想终点。临床治愈即完成有限疗程治疗后,血清HBsAg和HBV DNA持续检测不到,HBeAg阴转,伴或不伴HBsAg血清学转换,残留cccDNA可持续存在,肝脏炎症反应缓解和肝组织病理学改善,终末期肝病发生率显著降低。临床治愈类似于急性HBV感染后自发性病毒清除的状态,标志着CHB的持久免疫学控制,是目前国内外指南推荐的理想治疗目标。根据官方指南,HBsAg阴转时的年龄≥50岁是发生肝细胞癌的危险因素之一。因此,对于适合的优势人群应尽可能追求早期功能性治愈。与完全治愈不同,临床治愈可在优势CHB患者中通过优化治疗方案实现。

目前批准的慢性乙肝抗病毒药物包括免疫调节剂(如聚乙二醇干扰素)以及直接作用于病毒复制周期不同靶点的直接抗病毒药物(如核苷类似物)。有限疗程的免疫调节剂或长期抗病毒药物的治疗可获得持续生物化学和病毒学应答,肝脏组织学改善,可显著降低但无法彻底消除肝细胞癌发生风险。然而现阶段单独应用免疫调节剂或直接抗病毒药物均难以实现HBsAg清除。

小核酸药物可实现HBsAg的迅速降低,联合治疗方案应用前景良好。血清中HBsAg检测不到(定义为HBsAg〈0.05 IU/mL)是乙肝功能性治愈的重要标准,小核酸药物可直接作用于HBV RNA,根据部分在研小核酸药物已读出的临床实验数据,bepirovirsen、VIR-2218等小核酸药物可快速降低慢乙肝患者的HBsAg水平,但患者HBsAg水平往往在停药后出现反弹。目前多个在研小核酸药物临床试验方案设置了联用/序贯抗病毒药物或长效干扰素的对照组,以期进一步改善患者的临床获益。

YKYY013以乙肝病毒基因S和X ORF为靶标,从基因层面这一“源头”出发,直接对目标基因表达进行调控,进而发挥药理功效,用以对抗乙型病毒性肝炎。可克服目前核苷类药物停药易复发,易耐药,干扰素类药物应答不足等局限,运用自主研发的新型GalNAc递送系统和新型siRNA点位修饰技术,提升药效,延长药物作用周期,有望成为一款突破性siRNA乙肝功能性治愈疗法。公司拟使用募集资加速推进YKYY013的临床前研发进程。

2、YKYY032,拟用于预防动脉粥样硬化风险

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疾病(ASCVD)居全球心血管疾病(CVD)首位,并成为当今全球人类死亡的首要原因。血脂异常是ASCVD发生、发展的核心机制,并列为可纠正危险因素。

由RESEARCH AND MARKETS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高血脂症药物市场为220亿美元,至2027年全球高血脂症药物市场份额将突破248亿美元,市场预测年复合增长率为2.3%。行研报告显示,2022年国内降脂药行业市场规模约为47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0.0%。据医药魔方流行病学统计数据显示,2010-2023年期间,我国18岁及以上血脂异常患者数量由3.7亿人增长至7亿人,年增长率接近4%,6-17岁血脂异常患者数量由4189万人增长至5518万人,年增长率接近2%,并在2024年将分别达到7.3亿人和5621万人。按照我国临床研究数据计算,约有20-25%人口的Lp(a)水平偏高,且与增加的心血管事件发生的风险相关。

对于动脉粥样硬化及其引发的心血管事件,《中国血脂管理指南(2023年)》指出,主要以中等剂量他汀类药物为初始治疗,他汀类药物治疗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未达标时考虑联合胆固醇吸收抑制剂和/或前蛋白转化酶枯草溶菌素9(PCSK9)抑制剂。但同时,《指南》中也指出,大量流行病学和遗传学研究显示,Lp(a)与ASCVD及主动脉瓣钙化密切相关,Lp(a)水平升高是ASCVD的独立风险因素。目前尚没有药物被批准专门用于降低Lp(a),且采取改变生活方式和传统降脂药物均收效甚微。目前唯一有效降低Lp(a)水平的方法是脂质分离术,但该治疗手段对设备要求高,价格昂贵且需要每1或2周进行2-3小时的治疗。综合来看,目前市面上尚未有特异有效且患者依从性高的下调血浆Lp(a)浓度的药物。

YKYY032是一款靶向脂蛋白(a)(Lp(a))基因LPA的皮下注射siRNA药物,正被开发用于抗动脉粥样硬化。Lp(a)是ASCVD和钙化性主动脉狭窄的致病危险因素。该药物可以与LPA基因结合并暂时阻断其作用,从而达到降低Lp(a)的目的。该药物使用自主研发的新型GalNAc递送系统和新型siRNA点位修饰技术,提升药理活性,延长药物作用周期,极大提高患者依从性。公司拟使用募集资加速推进YKYY032的临床研发进程。

(三)mRNA疫苗

公司长期聚焦mRNA疫苗药物研发,用于预防带状疱疹的YKYY026 mRNA疫苗和用于预防RSV引起的下呼吸道疾病的YKYY025 mRNA疫苗已成功获批FDA临床试验;两款产品的中国IND申请已获受理。此两款产品的FDA临床获批,充分验证了公司mRNA平台的开发能力及技术优势。

YKYY031 mRNA肿瘤疫苗为公司以治疗晚期实体瘤为目标开发的一款编码肿瘤特异性抗原的mRNA疫苗。该药物运用了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递送系统,可以高效包载编码特异性抗原的mRNA,不仅能有效促进肿瘤抗原mRNA的摄取、表达与处理,还能提升新抗原的递呈效率,激活特异性T细胞,从而实现肿瘤治疗的目标。肿瘤mRNA疫苗将进一步夯实公司肿瘤新药研发管线,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加速推进YKYY031的临床前研发进程。

五、本次募投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分析

1、研发管线深厚,打造高壁垒核心技术平台,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公司秉承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打造高壁垒的核心技术平台,连续获得两次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且连续多年入选工信部医药工业百强及工信部中国医药研发产品线最佳工业企业。二十余年发展历程中公司始终秉承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不断优化生产技术、生产工艺创新,持续提升药品制剂的质量和疗效水平,并将研发成果运用至现有产品中。公司围绕核酸、细胞与基因治疗、多肽、小分子化药和特色中药制剂五大前沿技术路线,搭建起包括AI全流程研发、核酸药物、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等在内的十一大核心技术平台,构建起从临床前研究到商业化的全链条国际化研发体系,与国际先进的研发理念和标准接轨,确保研发成果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

以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为向导,公司专注于创新型药物的研制及商业化。研发团队聚焦心脑血管、抗肿瘤、传染病三大核心适应症领域尚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研发成果与国际临床需求紧密结合。

公司积极构建全面且系统的平台技术体系,为创新药研发筑牢根基。在创新药领域深入布局,不断攻克国际化进程中的技术难题,在AI靶点发现、序列优化设计、LNP递送、GalNAc递送、TLP递送、肝外靶向递送、核苷单体修饰、共加帽等底层关键技术上取得了重大突破,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彰显了公司在全球技术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2、研发体系完善,研发能力行业领先

公司全面开展产学研战略合作,建立了以企业为主导的全方位创新体系。重视与国内外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时刻跟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的发展趋势,拥有核酸药物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核酸药物浙江省工程中心、头孢药物晶型研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心脑血管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等一系列技术先进的工程中心,为公司提供了一系列关键技术,为药品研发奠定了良好的创新基础,构建了较强的药物创新能力。

公司充分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导工作站的技术优势,构建了完善的校企联合创新和成果转化机制。公司建立了一支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研发团队,2024年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500余人,其中来自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的教授、博士70多位。各个平台均配备了专业的技术人才队伍,涉及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分子免疫学、生物工程学、神经生物学、药理毒理学、化学合成与工艺、制剂学、生物分析、分析化学、临床医学、知识产权等不同专业技术领域,形成了从创新药与仿制药的选题立项与合作、药学开发、药理毒理研究、临床研究、知识产权国际化布局到国内外临床试验及国内国际注册申报的专业技术部门,构建了完整的研发体系,有力地支撑和保障了公司创新药和仿制药的研发。

3、严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夯实产品技术壁垒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围绕在研产品及早期项目,已经建立了包括专利检索、专利分析、专利申请、专利维护在内的全流程专利管理体系,针对布局产品制定了详实的专利保护策略,不断加固专利保护壁垒、延伸专利保护期限,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法律保障。

目前,公司已获得300余项海内、外专利授权,专利覆盖范围涉及欧美、亚洲等多个国际市场,彰显了公司在全球技术竞争中的优势地位。

六、本次投资“新药研发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投入的“新药研发项目”包括多肽药物研发、小核酸药物研发及mRNA疫苗研发三个方向,与公司全面布局小核酸药物、mRNA疫苗、多肽药物等技术路线,围绕心脑血管、抗肿瘤、传染病等核心适应症领域的发展布局保持一致。投资“新药研发项目”有利于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但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风险高,药品审评审批时间、审批结果及后续研究进程、研究结果和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向新的研发项目,有利于公司相关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推进,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向新的研发项目,有利于推动相关研发项目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且本次变更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制度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6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悦康药业”)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9,24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17,488.4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1,751.5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230Z0290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3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在选择投资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3、公司财务中心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推进、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悦康药业本次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7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1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1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10.0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自有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自有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和管理使用。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自有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3、公司财务中心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10.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9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悦康药业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6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汪玉寿,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和顺石油、江河集团、瑞玛精密、国元证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理达,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开润股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童,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神剑股份、永新股份、百甲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汪玉寿、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理达、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童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170.00万元,2024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30.0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综合考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服务水平及双方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88658 证券简称:悦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1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姜亚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姜亚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10-87925985

邮编:100176

通讯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6号

邮箱:irm@youcareyk.com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附件:姜亚茹简历

姜亚茹,女,199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券及基金从业资格。2022年11月加入公司,从事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资本运作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亚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