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65 公司简称:*ST宁科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8,657,207.8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39,052,659.21元,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37,709,867.01元,故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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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43)。
公司电话由“0951-6898221”变更为“0952-3671243”,传真由“0951-6898015”变更为“0952-3671243”,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办公地址及其他相关信息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造一一长链二元酸(生物法提取)(C2832)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细分行业属于C制造业一一28化学纤维制造业一一283生物基材料制造一一2832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造一一长链二元酸(生物法提取)(分类代码C2832)。
长链二元酸,通常是指直碳链两端均为羧基的有机化合物,通常将碳链上原子数量达到或超过十的二元酸称为长链二元酸。长链二元酸的生产方式分为化学法和生物法。传统市场多以化学法生产为主,核心生产技术掌握在美国、德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手中,生产条件苛刻且环境污染严重。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在方心芳院士的带领下开展微生物发酵法生产长链二元酸的研究工作,经过三代科学家近五十年的努力,微生物发酵生产长链二元酸技术最终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兴绿色化学产业,我国一跃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能够利用生物法规模化生产长链二元酸的国家。与传统化学法相比,生物法生产条件温和,常温常压生产,环境友好,无重大风险源,生产成本低。近年来,随着国内外对绿色发展要求的不断提高,生物法长链二元酸产品凭借生产工艺等优势已占据市场主导地位。
长链二元酸作为生物基新材料的主要产品之一,广泛应用于高端能源、新能源汽车、化工、轻工、农业、医药、液晶材料、军工、航空航天等高新科技材料行业,其应用领域主要为生产长碳链聚酰胺,并适用于高档热熔胶、耐寒性增塑剂、表面处理剂、高级润滑油、合成香料等多个领域,长链二元酸下游衍生产品众多,消费结构呈多元化趋势。“十四五”时期,中国长链尼龙行业将围绕汽车轻量化、家电智能化、电子电气微型化等领域在轻量化、高透波、高强度、耐高温、密封等方面的要求,加大创新发展力度,推出符合行业快速发展的新产品、新技术。随着中美贸易战的不确定性,整个长链尼龙行业将加大原材料加工及检测设备的国产化率,预计在“十四五”期间,相关原材料和设备的国产化率提高,国内整个供应链也将日趋完善。随着长链尼龙等行业的规模逐渐扩大,作为长链尼龙的主要生产原材料之一,未来长链二元酸的市场份额处于持续增长趋势。
(二)其他煤炭加工一一煤质活性炭制造(C2529)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辉环保细分行业属于C制造业一一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一一252煤炭加工一一2529其他煤炭加工一一煤质活性炭制造(分类代码C2529)
全球活性炭的传统生产大国包括中国、美国、日本及荷兰等国家,自从20世纪90年代起,北美、西欧等发达国家受原材料制约及生产成本不断上升的影响,其活性炭产业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目前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活性炭生产国,活性炭按材质可分为煤质活性炭、木质活性炭两大类。活性炭行业正朝着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行业发展。
随着全球环保法规日益严格,尤其是在空气、水体和土壤污染治理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活性炭行业的需求得到了强有力地推动。活性炭广泛应用于水处理、环保、食品、饮料、医药、化工等领域,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特别是在空气净化领域,由于全球空气污染水平上升,住宅和商业建筑对空气净化的需求不断增加,推动了活性炭在净化领域的应用。
(一)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造一一长链二元酸(生物法提取)(C2832)
1、主要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主营业务为长链二元酸的生产及销售,中科新材应用第三代生物法规模化生产长链二元酸技术的水相提取纯化工艺技术,生产过程无有机溶剂使用,避免了有机溶剂挥发对环境的污染及相应产生的碳排放量,是国家倡导的绿色化学新材料,符合国家技术、产业政策要求,应用前景广阔,市场关注度高。虽然中科新材目前处于纾困、重整阶段,但已实现复工复产,市场占有率逐步上升,未来公司将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盈利能力,逐步向行业领先水平靠拢。
2、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采取直销、经销与代销相结合的混合销售模式,产品销售区域主要为国内销售。
(2)采购模式
根据内控制度及流程,在主要原材料采购过程中选取三家或以上供应商进行询比价,择优采购,可有效控制成本并保持原材料稳定供应。
(3)生产模式
根据年度经营计划,生产部门结合实际产能、原材料库存及生产适应状况等因素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4)盈利模式
建立了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和客户服务体系,通过直销、经销、代销相结合的混合销售模式,利用不同销售模式的特点同时向国内市场各应用领域的客户销售产品,获得利润。
(二)其他煤炭加工一一煤质活性炭制造(C2529)
1、主要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辉环保是一家从事煤质活性炭生产及销售的企业,2012年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7年5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华辉环保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活性炭生产装置、特殊产品、节能技术等方面专利45项。华辉环保通过自主研发,可生产净水活性炭、空气净化炭、溶剂回收炭、触媒载体炭、化学防护炭和脱汞炭六大类活性炭产品。主要用于水处理、气体处理、化工冶炼、催化、制药、汽车及溶剂回收、脱色精制等领域。
2、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采取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产品销售区域分国内销售和国外销售。
(2)采购模式
原材料(洗精煤、焦油、沥青等)采购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模式;辅助材料(包装袋等)采购采用“以销定产,保持合理库存”的模式;能源采购采用“预付与先使用后结算相结合”的模式。
(3)生产模式
主要采用订单式的生产模式。
(4)盈利模式
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和客户服务体系,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生产模式,依据自身销售能力拓展国内外市场,为各应用领域的客户提供各类煤质活性炭产品,通过直销与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进行产品销售,获得利润。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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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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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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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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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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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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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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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9亿元。
为彻底化解公司债务危机,公司及子公司中科新材于2024年5月30日被法院裁定进入预重整阶段。一方面,将原惠农区政府纾困帮扶计划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另一方面,国资莱阳城投作为新的纾困帮扶方,新增纾困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科新材于2024年9月6日进入重整阶段,公司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工作,通过纾困资金、共益债、意向重整投资人投入等多种方式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第四季度,中科新材实现供销稳定、生产稳定、人员稳定,已实现复工复产。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422.66万元,计提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约1.65亿元,获得非金融机构债务重组收益15,328.27万元,实现净利润-2.44亿元。
华辉环保在活性炭市场销售疲软的情况下,积极开拓新客户,提高产品合格率、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受主要原材料洗精煤、焦油等原材料价格下降的影响,毛利率有所上升。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23亿元,计提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约1,949.68万元,实现净利润-2,178.92万元。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因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已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2025-043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7日
至2025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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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将于2025年4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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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加持单位证明;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日期、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冉旭
电话:0952一3671243
传真:0952一3671243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1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时间为股东大会当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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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做出投票指示。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临2025-040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 本次董事会共十六项议案,经审议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5年3月3日以微信方式送达,会议材料于2025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5年3月14日上午10:0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胡春海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十六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8,657,207.8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39,052,659.21元,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137,709,867.01元,故本年度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各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1)。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43)。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临2025-044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 本次监事会共七项议案,经审议全部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通知于2025年3月3日以微信方式送达,会议材料于2025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3月14日下午2:00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五)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韩存在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七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关于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1、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1)。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2)。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临2025-042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进行,不会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试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临2025-041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资产运营授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8,390.17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说明
(一)计提跌价准备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8,390.1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经测试,本期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2.88万元。
(三)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将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529.94万元。
(四)计提长期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已于2023年对长链二元酸生产线计提资产减值准备6,952.88万元。公司于2024年度完成长链二元酸项目竣工决算,并将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的法院裁定差额计入相关资产组。基于财务报告目的,2024年度,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聘请了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长链二元酸生产线以及活性炭生产线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参考评估结果,对长链二元酸生产线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613.20万元,对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活性炭生产线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714.42万元。
2023年,中科新材与郑州大学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受让郑州大学拥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生产技术项目的技术秘密成果的永久使用权。中科新材处于重整阶段,短期内的主要任务是聚焦长链二元酸主业,该技术转让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对转让款1,200万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8,390.17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9,989.8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6,529.94万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329.86万元、无形资产减值损失327.96万元、信用减值损失-22.88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1,200万元、长期待摊费用减值损失35.43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净利润18,390.17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宁科 公告编号:临2025-045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满足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上交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相应退市风险警示,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在上交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因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起已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因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停产、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向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交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解除。
二、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信永中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满足可以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上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上交所将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在上交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申请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中科新材于2024年2月7日进入停产状态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8日起已被上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虽然中科新材已经实现复工复产,但能否实现可持续的正常生产经营能力,仍有不确定性。
因公司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交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890.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约为-40,467.35万元,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证监处罚字[2025]1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上交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最终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上交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如上交所同意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