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058 公司简称:澳弘电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923,950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总额85,754,370.00元(含税),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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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
公司所属行业为印制电路板制造业(PrintedCircuitBoard,简称“PCB”),印制电路板是组装电子零件用的基板,是电子产品的关键互连件,也是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载体,绝大多数电子设备及产品均需配备,被称为“电子产品之母”。PCB行业下游应用广泛,应用领域几乎涉及所有的电子产品,主要涵盖汽车电子、新能源、通讯电子、消费电子、计算机、工业控制、医疗器械、国防及航空航天等行业。PCB行业的发展与下游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随着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基建、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等新兴领域的发力,PCB行业将持续受益并带来新增量,长期来看,PCB产业将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
2、行业特点
PCB制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制造工艺复杂,具有生产流程长、工序多、定制化程度高等特点,同时环保法规对印制电路板行业面临的环保问题提出了规范性要求,因此PCB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管理能力壁垒及环保壁垒。
PCB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尤其随着近年来下游行业更趋多元化,PCB行业的周期性不受单一细分领域的影响,主要随宏观经济的波动以及电子信息产业的整体发展状况而变化。
3、公司的行业地位
澳弘电子成立于2005年,经过近20年的深耕与发展,已成为中国印制电路板行业的领先企业。通过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稳定合作,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形成了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及认可度,在国内外市场均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为CPCA资深副理事长单位,连续多年入选CPCA发布的中国PCB百强企业,CPCA标准委员会成员之一,并被CPCA评为优秀民族品牌企业。根据中国印制电路协会(CPCA)公布的《第二十三届(2023年)中国电子电路行业排行榜》,公司排名第33位。
(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电子电路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和前沿支撑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的核心组成,在各个电子信息终端产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电子信息制造业 2023-2024年稳增长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 2023-2024年主要目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平均增速 5%左右,电子信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突破24 万亿元。《行动方案》提出培育壮大6个新增长点:虚拟现实、视听产业、先进计算、北斗应用、新型显示、智能光伏。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对设备更新、以旧换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行全面系统部署。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文件提出,统筹安排 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在高目标牵引和内生动力的推动下,不仅为PCB 行业带来新的应用领域和赛道,也将进一步推动 PCB 行业向高质量发展目标前进。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用途
公司业务以印制电路板(PrintedCircuitBoard,简称“PCB”)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产品包括单/双面板、多层板、HDI板等。产品应用广泛,主要包括智能家居、汽车电子、新能源/电源、消费办公、工控/医疗/EMS、通讯安防等领域。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体系,能够一站式满足各种客户小批量、多品种的产品需求。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如下:
1、智能家居:公司终端产品覆盖各类大小家电,包括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热水器、微波炉、厨房电器、清洁电器、智能家居等。
2、汽车电子领域: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电池管理系统、变速箱系统、刹车控制、方向盘、水泵、冷却系统、车灯、后视镜、座椅、散热器、车内感知系统等产品中。
3、新能源/电源领域: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不间断电源UPS、光伏逆变器、各类适配器、车载电源、电站储能、充电桩、照明等产品中。
4、消费办公领域:公司产品已应用于打印机、复印机、POS机、显示器、游戏机、电动工具中。
5、通讯/安防/其他领域:公司产品已应用于基站光模块、网通信号模块、机顶盒、路由器、低轨卫星互联网、网络摄像机、AI算力领域等产品中。
6、工控/医疗/EMS领域:公司产品已应用于工业控制、精密电机、精密仪器、医疗设备、航空液压、各类EMS产品中。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在采购模式上选择“以产定购”和“库存采购”相结合的模式,以平滑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采购原材料主要包括覆铜板、铜箔、铜球、油墨和锡球等。PCB制造行业具有较强的客户定制化特点,而且PCB产品种类繁多,不同的客户对于PCB产品的尺寸、基材、厚度等都有差异化需求,且原材料参数要求多样,因此原材料的采购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订单情况进行。同时,PCB产品的下游客户对于产品交付期有比较严格的要求,为了保证产品按时生产和交付,公司根据库存情况及大宗商品的市场行情对主要原材料进行一定期限的备货采购。公司的原材料采购工作主要由采购部负责,由公司采购部直接向供应商进行采购。采购部制定了一整套采购控制程序,包括对供应商能力评估、公开招投标、合格供应商的控制与优化、采购结算和采购流程等控制程序。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及排产计划采用“按单生产”的模式进行排产。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生产结合少量委外加工的生产方式,澳弘电子和海弘电子是公司目前的主要生产基地,其中澳弘电子主要定位于生产双面板、多层板及HDI板,海弘电子主要生产单面板,另外专门配有单面湿膜生产线及厚铜板生产线,可生产包括厚铜板、金属基电路板、灯条板等在内的各类印制电路板。
公司的各项生产工作均由生产部负责。基于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公司以ISO9001、ISO14001、ISO45001、IATF16949、AS9100D等管理体系为指导,制定了详细的生产质量控制制度。为明确质量控制具体标准和方法,保障质量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公司制定了管理手册、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等三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为公司的生产活动规范化进行提供制度依据,并通过定期的内部审核与跟踪,不断完善、持续改进。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直销为主的销售模式。公司在经过客户审核后进入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录,并签订供货框架协议。大部分客户定期在合格供应商中采取招标或议价的方式确定产品销售价格,根据合格供应商的多维度综合评价分配供货比例。公司产品的销售数量、价格、交货期、结算方式、送货方式等细节均按照与客户签订的框架合同、订单或客户物料需求预测履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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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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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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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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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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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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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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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93,004,000.87元,同比增长19.45%;利润总额155,639,436.67元,同比增长5.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498,579.04元,同比增长6.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3,484,029.39元,同比增长7.90%。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2,612,591,069.24元,比上年末上升14.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20,038,616.51元,比上年末增加6.2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8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和证券期货业务收入存在部分重合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投资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6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媛媛,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熊能,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必易微、TCL智家、云里物里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浩,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骏亚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继峰股份、华灿光电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的持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实际发生审计费用9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9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与上年保持不变,系按照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024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具备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工作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该事务所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9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 现金管理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授权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五)投资和实施方式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上述使用期限、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使用期限、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最高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96.46%,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2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中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弘电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15]31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证券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于2025年12月底完成,并分别假设截至2026年6月30日全部转股(即转股率为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和截至2026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上述实施完成时间和转股时间仅为估计,不构成对实际完成时间的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00万元,暂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22.65元/股(该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实际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该转股价格为模拟测算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5、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49.8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48.40万元。假设2025年度和2026年度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1)较上一年度持平;
(2)较上一年度增长10%;
(3)较上一年度增长20%。
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6、不考虑公司未来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7、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8、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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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测算。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换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同时公司就摊薄即期回报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三、本次可转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可转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详见同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有关内容。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8,000.00万元,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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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扩产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完成海外布局,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项目完全投产后,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将得到有效增强,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和商业模式,项目的建设和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抓住行业发展的机遇,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实力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组建了一支高技术、高水平并具有深度行业背景和广泛市场视野的核心团队。本次募投项目的项目人员主要来自于内部调配及外部招聘,公司对人力资源配置不断优化,逐步加强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公司还将制定详细的人员培养计划,对项目核心团队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以满足募投项目的需要。公司专业性强、知识结构丰富的技术人才及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是本次募投项目成功实施的基础。
(2)技术储备
公司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和提升,依托“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和“江苏省高密度多层印制线路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平台,以不断创新的科技精神,紧跟下游电子信息产品的发展趋势,专注于细分领域的技术研发,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公司已经掌握多种先进生产工艺,形成了丰富的产品体系,产品类型覆盖高频高速板、厚铜板、多功能金属基板、HDI板等,通过这些技术的运用,公司在智能家居、消费办公、电源、工控、通讯、安防、汽车电子、新能源、医疗设备、储能、6G等应用领域提供产品,并通过加大在汽车电子、新能源、医疗设备、储能、6G等市场前景好、客户需求快速增长的领域的研发投入,全方位满足客户需求。本次募投项目具备足够的技术储备。
(3)市场储备
公司在PCB制造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一大批优质稳定的国内和海外客户资源。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海信、美的、海尔、奥克斯、LG、光宝、台达、EATON(伊顿)、Diehl(代傲)、航嘉、Bitron(毕勤)等大型企业。此外,公司在维护现有客户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力度开拓新的应用领域客户和海外市场客户。在应用领域方面,公司的PCB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消费办公、电源、工控、通讯、安防等领域,并在此基础上开发了汽车电子、新能源、医疗设备、储能、6G等新的应用市场。在客户资源方面,公司在近几年开始向LG全球供货,除中国市场外,已成为韩国LG、墨西哥LG、印尼LG、波兰LG的正式供应商,并开始向韩国BIXOLON(毕索龙)、韩国IDIS、西班牙CERLER、西班牙LACROIX、JABIL(捷普)供应商并开始批量供货。本次募投项目具备足够的市场储备。
四、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一)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董事会已对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不断优化业务结构,继续做大、做强、做优主营业务,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提高盈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竣工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在合理规范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将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完善公司治理,为企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提升公司经营质量、降低运营成本、加大研发力度、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开展,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扩大。公司将在此基础上,积极提高公司经营水平与管理能力,优化公司运营模式。公司将加强公司智能制造体系建设;持续加大人力资源培养力度,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壮大充实研发中心人员队伍,提高研发能力,吸取国外先进经验,推广使用先进生产技术,为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根据发展战略及市场需要,充分发挥资本优势,以增强公司中长期战略竞争能力为目的,围绕自身核心业务,积极寻求在产业上的稳步扩张;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全面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和资金管控风险,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
(五)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持续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健康发展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
同时,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自身经营活动需求,综合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对现有的利润分配制度及现金分红政策及时进行完善,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重新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出具了承诺,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6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列报前期最早期初财务报表留存收益的累计影响数为0,对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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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0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5,731,000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51,376,13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91,782,710.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15日全部到账,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62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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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项使用的管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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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项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所支付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承兑汇票保证金。
公司于2021年5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据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承兑汇票保证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具体如下:
1、调整“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505,236,338.72元、“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38,018,773.96元。
2、上述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3月15日的节余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79,867,217.89 元,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过程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518Z0214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七、保荐机构审查意见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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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截止报告期日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议案内容调整后“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505,236,338.72元、“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38,018,773.96元。
注2:“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本期处于客户导入、多层板及HDI板产能爬坡期,尚未达产,因此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披露不适用。
注3:“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披露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1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2025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弘电子”),为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澳弘电子”)全资子公司,非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2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海弘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3,219,618.53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风险提示: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25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弘电子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即在截至本公告日海弘电子担保余额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2025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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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方情况
名称: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
(下转9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