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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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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3版)

注册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滨江经济开发区兴塘路16号

法定代表人:陈定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

经营范围:印制线路板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度,海弘电子总资产为836,823,934.99元,总营收为 490,617,140.66元,总负债为333,061,864.83元,所有者权益为503,762,070.16元,净利润为53,371,218.30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海弘电子100%股权。

其他说明:被担保公司为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2、担保期间:12个月

3、担保金额:在截至本公告日担保余额的基础上向海弘电子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弘电子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对其授信进行担保,是根据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海弘电子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此次担保有利于上述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保障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73,219,618.53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88%,公司提供的担保均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3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

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4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 7 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 2024 年 12 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13号)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采取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573.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2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651,376,13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59,593,419.66元,实际募集资金591,782,710.34元。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具体如下:

1、调整 “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 120 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505,236,338.72元、“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38,018,773.96元。

2、上述募投项目截至 2023 年 3 月 15 日的节余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79,867,217.89 元,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如下: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该笔闲置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该笔闲置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该笔闲置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9,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4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已提交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4.6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自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在使用期限、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旨在对公司现有研发体系进行升级改造,实施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的产品和工艺的研发能力, 项目本身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未对应具体投资项目,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尚处于客户导入、多层板及HDI板产能爬坡期,尚未达产,因此不适用未能实现预期收益的说明。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详见二、(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注2:“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因部分合同尾款及银行承兑汇票敞口未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达到约定的付款时点,故“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年产高精密度多层板、高密度互连积层板1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本期处于客户导入、多层板及HDI板产能爬坡期,尚未达产,因此“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披露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5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推进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并结合公司2023年、2024年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025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更新的议案。

本次更新稿文件主要修订内容: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更新了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将原三年及一期(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更新为最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财务数据;并根据更新后的财务数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了相关文字部分。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5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5年3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定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293,004,000.8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45%;实现利润总额155,639,436.67元,同比增长5.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1,498,579.0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5%。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923,950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5,754,370.0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董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表现并根据2024年市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水平发放情况的具体情况详见《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的“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14日对本议案审查,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2024年度的工作表现并根据2024年市场薪酬水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水平发放情况的具体情况详见《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的“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陈定红先生、KEFEI GENG先生、耿丽娅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澳弘电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2025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此授信额度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期限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同时,上述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2024年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5亿元,授权期限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在取得授信额度的期限内,进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对应授信额度,并由公司经营管理层与银行签订借款相关合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的说明》。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修订稿)》和《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划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于 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高端PCB定制化生产基地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澳弘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高端PCB定制化生产基地的公告》。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2025年5月20日下午14:00在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6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资料已于2025年3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金华先生召集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针对2024年度运行情况出具了《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2024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293,004,000.8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45%;实现利润总额155,639,436.67元,同比增长5.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1,498,579.0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923,950股,以此计算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5,754,370.00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关于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02,716,827.59元;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3,449,965.61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监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表现并根据2024年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水平发放情况的具体情况详见《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的“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九)《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十)《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十一)《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的说明》。

(十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修订稿)》和《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三)《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划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有关事项,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了《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7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6,468,750.5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2,923,9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754,370.00元(含税)。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亦未进行现金股份回购。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498,579.04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0.60%。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为171,508,74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关于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7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高端PCB定制化生产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新建高端PCB定制化生产基地;

● 投资金额:预计人民币约3.3亿元;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项目是基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弘电子”或“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由于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等众多因素变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本项目是否能达到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主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利率水平等发生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很多客户对PCB板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定制化开发高性能、高可靠性PCB(印制电路板)的需求日益增长。这些定制化的产品因其技术门槛较高、附加值大,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为满足客户的特殊定制化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高端PCB定制化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金额预计人民币约3.3亿元。(上述金额为规划预算数,具体投资金额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二)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建高端PCB定制化生产基地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投资主体情况

1、投资主体: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7691377272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陈定红

5、注册资本:35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4年 12月9日

7、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滨江经济开发区兴塘路16号

8、经营范围:印制线路板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日用口置(非医用)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澳弘电子持有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2024年度,海弘电子总资产为836,823,934.99元,总营收为490,617,140.66元,总负债为333,061,864.83元,所有者权益为503,762,070.16元,净利润为53,371,218.30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建高端PCB定制化生产基地

2、项目实施主体: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滨江经济开发区兴塘路16号

4、项目内容:项目拟在子公司常州海弘电子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高端PCB定制化生产基地,建筑面积约37000平方米(包括主厂房、辅厂房、办公场地、其它辅助建筑),产品以高性能、高可靠性的多层铝基盲孔板、阶梯槽PCB、热电分离铜基板、microled板、高多层厚铜板、多层特种线圈板、高频雷达板等高端定制化PCB产品为主。

5、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本次投资金额预计为人民币约3.3亿元,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6、项目周期:36个月

7、可行性分析:近年来,随着AI、汽车智能化、智能机器人等新兴电子领域的崛起,对于高性能、高可靠性的PCB产品应用需求逐渐扩大,国内大多数PCB制造厂商开始针对新应用领域布局产能。新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为PCB行业创造了广阔的市场空间,PCB市场也逐渐开始回暖。根据Prismark预测,2023-2028年期间全球PCB市场规模复合年均增长率为5.4%,国内PCB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1%。其中,AI、汽车智能化、智能机器人等新兴电子行业将成为拉动PCB市场发展的主要动力。新兴电子行业对PCB产品集成度、复杂度和精细度要求的持续提升,将带动高端定制化PCB产品的广泛应用。可见,本项目布局高端定制化PCB产能的举措与行业应用趋势高度契合,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也为本项目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高端PCB定制化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旨在填补公司在高端定制化PCB产品方面的产能空白,实现传统PCB“量产”与新型领域高端PCB“定制化”共同发展,以满足AI、汽车智能化、卫星互联网、高清商业显示、工业控制等新兴领域对于特种高端PCB产品的采购需求,将显著提升公司在高端PCB领域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时为公司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通过科学规划和严格管理,本项目将成功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1、审批风险: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资金风险:项目投资金额较大,主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利率水平等发生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存在未来因投资进度不及预期而造成的延期建设或建设方案调整、取消的风险。

3、市场风险:虽然公司在项目选择时已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评估,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市场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有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5058 证券简称:澳弘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8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0日

至2025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5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科路15号

联系电话:0519-85486158

联系人:罗源凯

特此公告。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