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94 公司简称:保税科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总股本1,212,152,157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2,000,000股,即1,200,152,157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30元(含税),总计36,004,564.71元。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另外,公司已于2024年8月22日、2024年9月13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212,152,157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2,000,000股,即1,200,152,157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40元(含税),总计48,006,086.28元。本次利润分配已于2024年10月16日实施完毕。
综上,公司2024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4,010,650.99元,占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05%。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上市公司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门类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公司所属行业大类为仓储业。根据公司主要仓储品种细分,公司为石化仓储行业。目前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情况有:
(1)与石化行业有较高的关联度
石化工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具有战略性意义,是重要的基础性产业。我国是石化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每年还需要向国外进口大量的石油、乙二醇、二甘醇等石化产品,同时也出口相当数量的石化产品。石化产品的生产、消费、使用过程中需要通过物流环节实现石化产品上下游产业链的有效贯通,从而催生了大量的石化物流市场需求,逐步形成了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等石化物流基地。公司的主要仓储品种为乙二醇,乙二醇是常见的液体化工原料,可被广泛应用于聚酯涤纶、聚酯树脂、PET、合成纤维、吸湿剂等多种化工产品的生产,其中用于聚酯生产的比例高达80%以上,我国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聚酯生产国,聚酯产量稳步提升,对乙二醇消费需求形成有力支撑,进而大大推动市场对乙二醇仓储服务的需求。
(2)石化仓储行业进入壁垒高
石化物流行业涉及危化品仓储,我国对其建立了严格的监管制度。存储液体化学品的储罐一般沿岸线建设,石化储罐新建项目往往需要码头和物流仓储用地两类受严格政策监管的资源的配合,项目审批程序复杂、监管严格、建设周期长,同时码头岸线又为不可再生资源。因此,强监管要求及项目用地供给有限构成了石化仓储行业进入的高壁垒。
(3)行业逐步向数字化转型
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统一大市场意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为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行动纲领。《统一大市场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支持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推动第三方物流产业科技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化平台企业和供应链企业,促进全社会物流降本增效。
公司是一家集码头仓储服务、智慧物流服务和供应链服务为一体的大宗商品智慧物流运营商,适量参与化工品贸易、代理业务和证券投资。其中码头仓储服务涵盖液体化工仓储和固体干散货仓储,智慧物流服务系通过公司自主研发的智慧物流平台为客户提供线上交割服务。经营模式如下:
(1)码头仓储服务:通过长江国际为客户提供包括码头装卸、仓储、物流分拨、租罐等服务,为后方库区提供码头和管道运输配套服务;通过外服公司为客户提供固体干散货仓储、仓库租赁和综合物流等服务。公司主要仓储品种有乙二醇、二甘醇、芳烃类、油脂、PTA和棉花等。
(2)智慧物流服务:基于公司智慧物流系统架构而开发的智慧物流平台,可以为不同需求的客户提供差异化的大宗商品线上货权交割业务。其中长江国际、外服公司基于此系统架构分别开发的“智慧物流仓储服务平台”和“智慧云仓系统”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效的大宗商品线上货权交割服务;保税数科基于此系统架构与上海清算所合作推出的“清算通”业务为客户提供大宗商品线上款货同步交割服务,并基于“清算通”业务,创新了“数融仓”在线融资、数字人民币结算等服务;
(3)数据服务:随着公司产业信息数据和客户数据的不断积累,在大宗商品现货交割方面实现了较为可观的数据沉淀,拥有了一定数据资产。公司通过筛选、分类、分析等处理后转化为信息资产,为客户提供多维度数据服务。
(4)供应链管理服务及其他业务:通过保税贸易为客户提供化工品及黑色金属代理等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通过上海保港基金参与对公司有协同效应的标的项目的资本投资和资产整合,同时利用自有资金适量参与证券投资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9,988.1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9.96%;实现利润总额28,880.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77.4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059.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2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5-011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税科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15:00在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71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雅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际现场参会5人。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截至监事会发表本审核意见之时,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基本完整,内部审计小组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4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七)《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之要求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八)逐项审议《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8.01:《审议戴雅娟女士2024年度薪酬》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戴雅娟女士回避表决。
8.02:《审议杨洪琴女士2024年度薪酬》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杨洪琴女士回避表决。
8.03:《审议黄文伟先生2024年度薪酬》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黄文伟先生回避表决。
8.04《审议黄海滨先生2024年度薪酬》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职工监事黄海滨先生回避表决。
8.05《审议黄萍女士2024年度薪酬》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职工监事黄萍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戴雅娟、杨洪琴、黄文伟回避表决。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金港资产变更相关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5-012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6,990,840.95元。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1,212,152,157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2,000,000股,即1,200,152,157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30元(含税),总计36,004,564.71元;加上公司2024年半年度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人民币48,006,086.28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4,010,650.99元,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0.05%。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
注:回购注销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5-014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税科技”)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资产”)变更相关承诺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具体情况
(一)原承诺背景及内容
201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服公司”)投资建设保税物流配套仓储项目,为尽力促使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金港资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张家港保税区长江时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时代”)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潜在的同业竞争关系,有效维护本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作出了《承诺函》,金港资产、长江时代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主要承诺如下:
1、保税科技
(1)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自上述仓储项目建成并顺利投入运营后五年内,本公司承诺将尽力促使金港资产及长江时代将其持有的与上述仓储项目存在潜在竞争关系的子公司股权或相关资产以转让或出资的方式注入本公司。
(2)若本公司非因自身原因无法促成上述承诺的实现,则本公司承诺将上述仓储项目相关资产及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2、金港资产
(1)为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自保税科技上述仓储项目建成并顺利投入运营后五年内,本公司将持有的从事与上述仓储项目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子公司的股权或相关资产以转让或出资等方式注入保税科技。
(2)自上述第一项承诺实现后,本公司进一步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述仓储项目存在现时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从事上述仓储项目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长江时代
(1)为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承诺自保税科技上述仓储项目建成并顺利投入运营后五年内,本公司将持有的从事与上述仓储项目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子公司的股权或相关资产以转让或出资等方式注入保税科技。
(2)自上述第一项承诺实现后,本公司进一步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述仓储项目存在现时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从事上述仓储项目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3-036。
二、原承诺的履行、变更及延期情况
(一)原承诺的履行情况
1、金港资产及其控股子公司固体仓储类资产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外服公司收购及整合固体仓储类资产的议案》,外服公司收购了金港资产拥有的部分固体仓储类资产及相关配套设施,并于2017年9月完成资产交割。金港资产与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部分解决。
2、长江时代固体仓储类资产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2016年2月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外服公司与长江时代签署关于资产收购的三方协议的议案》,收购了长江时代拥有的固体仓储类资产,并于2017年9月完成资产交割,自此长江时代拥有的固体仓储类资产已全部转让给公司,长江时代与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解决完毕。
(二)原承诺变更情况
截至2019年5月,鉴于公司与长江时代的同业竞争问题已解决。保税港务盈利能力较弱,外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为公司战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变更后的承诺如下:
1、公司变更后的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2019年5月20日)起3年内,本公司承诺将尽力促使金港资产将其持有的保税港务股权或相关资产以转让或出资等方式注入本公司。
2、金港资产变更后的承诺:(1)为避免同业竞争,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2019年5月20日)起3年内,本公司将持有的保税港务股权或相关资产以转让或出资等方式注入保税科技。(2)除第一项承诺外,本公司进一步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述仓储项目存在现时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从事上述仓储项目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9-025。
(三)原承诺延期情况
上述承诺原到期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承诺期内公司曾多次计划促使金港资产将其持有的保税港务股权或相关资产按上述承诺注入上市公司,并就实施方式进行了具体分析。但保税港务经营业绩未及预期,无论何种方式将保税港务股权或相关资产注入公司,都将对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不利影响。综上,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延期履行相关承诺的议案》,延期后的承诺如下: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拟将履行期限延长至重新出具承诺函(2022年3月18日)后的三年,即2025年3月17日。除承诺履行期限变更外,上述承诺中的其他承诺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13。
三、此次变更承诺的原因及变更后的承诺
(一)变更承诺的原因
一方面,保税港务的整体盈利状况仍未达预期,收购其股权或相关资产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公司作为华东地区液化仓储企业龙头之一,基于总体经营战略的考虑,拟集中资源强化液体化工仓储业务及智慧物流业务的发展。故公司拟通过对外服公司减资,以不再控制外服公司的方式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公司已聘请中介机构开展与外服公司减资相关的评估、审计工作。待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尚需履行内部相关决策程序,避免同业竞争承诺预计无法在到期日(2025年3月17日)前完成。
保税港务近三年财务情况:
单位:元
■
注:保税港务系保税科技联营企业,上述数据已按公司会计政策以及取得投资时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保税港务的账面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进行了调整。
(二)变更后的承诺
1、公司变更后的承诺:
在2025年12月31日前,保税科技完成对外服公司的减资,消除因控制外服公司而与金港资产存在的同业竞争。
2、金港资产变更后的承诺:
(1)为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将配合保税科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外服公司的减资工作,消除保税科技因控制外服公司而与本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
(2)除第一项承诺外,本公司进一步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保税科技存在现时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五、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事项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相关承诺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此次变更承诺事项的方案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金港资产变更相关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变更相关承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运营和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5-010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税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15:00在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718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季忠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际参会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临2025-01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八)《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逐项审议《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9.01《审议季忠明先生2024年度薪酬》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季忠明先生回避表决。
9.02《审议张惠忠先生2024年度薪酬》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惠忠先生回避表决。
9.03《审议周锋先生2024年度薪酬》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周锋先生回避表决。
9.04《审议陈保进先生2024年度薪酬》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保进先生回避表决。
9.05《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金建海先生、杨晓琴女士和李清伟先生回避表决。
9.06《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十一)《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作出的《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临2025-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十三)《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季忠明、张惠忠、周锋、陈保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临2025-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形成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决定于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14时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临2025-015)。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述文件。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5-013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及2024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石化交易大厦271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10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石化交易大厦27楼
邮政编码:215634
联系人:常乐庆、陆鑫涛
电话:0512-58327235
传真:0512-58320652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6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3日至4月10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Touzzzx@zftc.net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18日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11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1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季忠明先生
总裁:张惠忠先生
独立董事:金建海先生
董事会秘书:常乐庆先生
财务总监:徐惠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11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3日至4月10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Touzzzx@zftc.net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陆鑫涛 电话:0512-58327235 邮箱:luxt@zftc.net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