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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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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5-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23 公司简称:恒通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4,187,046股,扣除回购股份8,364,853股后,总股本705,822,1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291,109.65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港口行业

2024年中国港口行业总体呈现“稳中有进”态势,外贸驱动的集装箱和大宗商品运输成为增长核心。2024年全国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约150亿吨,同比增长3.5%-4%,其中沿海港口完成100亿吨,内河港口50亿吨。2024年全国集装箱吞吐量达2.5亿TEU,同比增长4%-5%,其中沿海港口占比80%(2亿TEU),内河港口占比20%(5000万TEU)。2024年中国港口行业在吞吐量、技术创新和绿色转型方面取得显著进展,政策支持与市场需求共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未来,随着全球经贸格局变化和国内产业升级,港口将进一步向智慧化、绿色化、国际化方向深化,巩固中国在全球供应链中的枢纽地位。

2、物流运输行业

在2024年,物流运输行业(道路运输行业)展现出稳定的增长趋势,物流市场规模持续扩大。与此同时,即时配送等新业态领域也实现了快速增长,物流行业的就业吸纳能力持续增强。

物流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推动了行业的效率提升和成本降低。此外,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成为行业共识,推动了新能源车辆的广泛应用和节能减排技术的创新。在政策方面,政府对物流行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物流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3、清洁能源行业

2024年国际LNG市场受供需及地缘政治因素影响,整体波动稳定,但存在阶段性走高情况。上半年全球产能稳定、欧洲库存高位以及市场普遍预期2024年LNG供应将较为充足,需求增长相对缓慢,该预期使下游买家在采购时更加谨慎,持观望态度。下半年因供应端扰动及新兴市场需求增长,市场参与者预期下半年LNG供应紧张或需求会大幅增长,买家提前囤货,增加采购量,从而推动价格上涨。

虽然 LNG 进口资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管道气资源处于供应充足状态,得益于国产LNG资源的稳定性,国内LNG市场步入了逐渐摆脱“非常规”行情的轨道。

进入2024年后,现货到岸价格的显著下行一度引发了国内现货进口情况的恢复性增加,供应水平的提升和上游出货竞争的日趋激烈给LNG价格提供了下行契机,终端采购热情缓慢回升,供需双增的趋势得以巩固,国内LNG供应市场进入了逐步回归常态化的过程。虽下半年国际现货价格阶段性走高并持续处于高位,但国内部分接收站紧迫的窗口期资源以及充足稳定的管道气资源对LNG贸易空间压缩明显,同时低迷的行业需求加剧了中上游贸易商的竞争,国内出货均价与国际现货价格长时间脱钩,尽管年内海气供应得到了进一步恢复,但国际形势及国际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存在反复性和不确定性,接收站槽批依然很难恢复在国内LNG供应中的主导地位,目前来看,对于我国LNG市场而言,LNG液化工厂仍然是更为可靠和稳定的保障。

4、港口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是依托在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裕龙岛港区)新建设的7个生产性泊位及配套库区,为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区内企业提供船舶停泊、货物装卸、货物仓储等港口业务服务。公司可经营的货种包括干散货、液化品、液化气体、油品和集装箱等四大类,约30个货种,其中干散货类货物主要为煤炭,液化品类货物有混合二甲苯、石油苯、裂解碳九、甲苯、甲醇、乙二醇、液氨等,液化气体货物有混合碳四、乙烯、丙烯等,油品类货物有原油、汽油、柴油、航煤等,集装箱货物有PP、PE、ABS、橡胶产品等。

5、实体物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货物道路运输(散货、起重吊装等)业务,目前拥有普货运输车辆170余辆。普货车队主要进行港口搬倒业务,并承接周边区域普货运输业务;罐箱车队主要在省内沿海地区进行拉运集装箱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以自有车辆短途运输和外包车辆短途、长途运输为主。

危化品车队主要从事危化品运输业务,承运的货种主要包括液碱和LNG。其中,液碱运输车辆70余辆,是胶东地区较大的危化品运输车队,客户以山东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主,并长期保持密切合作,运输线路辐射全省。公司凭借自身运力优势,业务不断拓展,货源日渐丰富,货运量稳步增长;借助龙口港、屺母岛港,稳步发展港口货源,加强与东海氧化铝等优质客户的深度合作。

2024年度,公司凭借灵活的运营模式和高效的运输服务,保持了良好的经营状态。公司不断优化运输路线,提高车辆利用率,有效降低了运输成本。同时,积极拓展客户资源,与多家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确保了业务的稳定增长。

6、清洁能源业务

公司开展LNG贸易的液源包括接收站(海气)、贸易商、内地液厂,LNG消费旺季时,除了采购公司在中石化竞拍的液源指标、中海油年度合同量计划外,不足部分从其他LNG贸易商、液厂购买,以满足公司客户需求。当客户对LNG需求较少时,公司根据客户实际需求量向合适资源方报送LNG采购计划,富余运力公司对外开展LNG承运业务。

公司LNG业务进行战略调整,实行轻资产运营模式,处置约三分之一LNG车辆。同时,对LNG运贸业务进行结构调整,大幅减少运贸一体业务,向承运业务转变。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223.0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69%;营业成本172,239.2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45%;净利润15,38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06.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9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9: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3月7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洪波先生主持,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带领经营团队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5年度报酬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公司决定董事报酬不超过180万元;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税后)。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报酬的议案》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公司决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不超过150万元。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王仁权、李华山、姜舒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该议案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经营规划和资金需求,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公司及时获得授信支持,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

公司拟向上述银行申报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贷、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开立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进口开证、商票保贴、进出口代付、反向保理、商票融资、国内证项下融资、票据池业务、低风险业务、类低风险业务、供应链融资等品种业务),不等于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将按照公司的资金需求,以银行最终批复的敞口额度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一概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已经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因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洪波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宋之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董事会办公室各项工作及证券部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与规范化运作,促进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

因宋之文先生工作调整,其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聘任崔裕昌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崔裕昌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和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宋之文、崔裕昌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及监事会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4月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的方式召开,具体事项详见《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

宋之文:男,汉族,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10月至2012年02月任职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2012年02月至2016年03月任龙口市南山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信贷业务主管,2016年03月至2021年10月任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崔裕昌:男,汉族,中国国籍,1997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就职于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物流仓储项目部,2021年1月至2024年3月任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专员,2024年3月至今任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关系经理。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10: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3月7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惠女士主持,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针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5年度报酬的议案》

2025年度监事的报酬为不超过50万元。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不进行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制定方案时,已充分听取我们的意见,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执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报告期内决策程序合法,并且公司本身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是客观的、公正的。

3、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

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王晖;

(2)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3、业务规模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2)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45.12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4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磊先生,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孔令芹女士,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磊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孔令芹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丽敏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磊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孔令芹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70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与2023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总额相差不大。上述收费按照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材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其2024年度审计服务费用17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会计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恒通股份”)董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2]786号文《关于核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114,997,60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0.87元,共募集资金2,399,999,995.4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333,616.3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7,666,379.1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和信验字(2022)第000036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截至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投资项目所致。

2024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22年7月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分别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7月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增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山东恒福绿洲新能源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分别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净额为238,766.64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773.6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1,210.38万元,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经注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2022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亦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

2022年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投资项目所致。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9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5,068,172.8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4,187,046股,扣除回购股份8,364,853股后,总股本705,822,1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291,109.65元(含税)。

此外,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116,443.86元(含税)。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49,407,553.51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86%。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龙港务”)、山东恒福绿洲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福绿洲”)、龙口市恒通机动车维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机修”)、山东优化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化物流”)。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2025年度公司拟为被担保人提供合计不超过145,000万元担保额度。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为裕龙港务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25.30万元,已为恒通机修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44.33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2025年为其提供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45,000万元,担保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融资租赁、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业务。具体担保安排以与各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等。

公司2025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上述担保额度为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被担保子公司的实际需要,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额度调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情况

(一)各公司基本情况

各公司信用状况均良好,基本情况如下:

1、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MA3RPH587B

成立日期:2020年4月3日

注册资本:121,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黄山馆镇裕龙岛

法定代表人:宋建波

经营范围:港口投资及建设;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经营;货物装卸、中转、仓储服务经营;港口拖轮经营;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山东裕龙港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2、山东恒福绿洲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56903538X9

成立日期:2011年02月16日

注册资本:8,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龙口市龙口开发区海岱庙张

法定代表人:李德凯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燃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金银制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山东恒福绿洲新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3、龙口市恒通机动车维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MA3MUJGC8W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6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威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内

法定代表人:张日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龙口市恒通机动车维修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4、山东优化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MA3D5J1BXQ

成立日期:2017年01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潍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高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停车场服务;装卸搬运;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旧车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生鲜乳道路运输;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持有山东优化物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二)各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额度为公司拟于2025年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具体内容和形式以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为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担保预计的部分被担保对象非公司全资子公司,但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主要由公司负责,且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故其他股东并未提供同比例担保。目前,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运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69.63万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7日

至2025年4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已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8、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

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 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

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原件

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3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16:00)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5-8806203

传真:0535-8806203 邮箱:htgf@lkhengtong.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潍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邮政编码:265700

2、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下转70版)